来源:京环之声
2017年,是北京基本消灭建成区黑臭水体、改善河湖水质的攻坚之年,北京市长蔡奇明确指出: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六区建成区和副中心建成区要率先在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如何更好的治水节水,打好“碧水攻坚战”,显得更为紧迫。

工作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不高于40%;中心城、远郊新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
饮用水源保护
按季度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以及市、区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制订饮用水源保护区现有污染源清理退出计划。
保护水生态健康
评估潮河、白河以及密云水库等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安全,制定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开展本市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研究工作。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中心城和新城建成区的57条河段黑臭水体,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水环境管理
实施“河长制”管理河道,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督促各区开展河道排污口排查和污染源追根溯源等工作,实施河道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各类污染源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优化区域补偿考核体系,开展区域补偿监测和考核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让产生污染并治理不力的区域给予经济补偿。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组织发放火电、水泥等高架源排污许可证,对各区核发的许可证进行检查评估;对持证单位实际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企业依证排放和管理情况。完成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探索建立基于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求的流域排污许可管理。
落实环保责任
完成更新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组织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透明排污”。探索建立涉水工业企业环保“红牌”、“黄牌”管理制度,研究建设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管,强化企业环保自律。
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加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数量,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建立流域共治机制,推进潮白河污染共治工作,京冀两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治理时限的原则,落实共治方案。研究建立张家口、承德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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