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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发布“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涉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

分类:产业市场 > 规划研报    发布时间:2018年7月9日 14:24    作者:来源:酒泉市能源局     文章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酒泉市能源局日前印发《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包括近零碳排放区建设等内容,包含一个垃圾发电项目和三个生物质发电项目


《规划》建设发展目标提到新增生物质能装机5万千瓦。

节能减排目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削减保持在省下达控制指标之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生物质能开发

建设目标:新增生物质能发电装机5万千瓦。到2020年力争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万千瓦。

建设区域:各县(市、区)

建设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清洁高效、经济实用的发展思路,结合各县(市、区)生物质资源禀赋和运输条件,适度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户用沼气,积极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沼气集中供气等项目的实施,挖掘生物质能利用潜力。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在有条件的乡村推广规模化、清洁化生产项目,提高生物质能源在农村生活能源的比重。

酒泉生物质发电项目

肃州:规划装机1万千瓦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日处理焚烧垃圾600吨,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玉门:建成玉门一期1.5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力争启动建设二期项目。

金塔:建成金塔0.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

瓜州:建成瓜州3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近零碳排放区建设

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建设目标:依托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国家级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建设区域:各县(市、区)。

建设内容:按照“清洁高效、多能互补、先进适用、综合协调”的原则,采取减源增汇、绿色能源替代、碳产品封存、碳交易及生态碳汇补偿等措施,以敦煌、肃州、瓜州、玉门为重点,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区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暖、制冷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鼓励医院、学校、公共区域、企业及工厂屋顶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力发展储能产业,支持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交通等技术在城市的应用。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研究末端二氧化碳封存利用技术,逐步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及碳排放量,确保示范区碳排放在“十三五”期间达到峰值。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风电、光伏、光热、水电、抽水蓄能、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的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能源产业总投资1140亿元,其中新增生物质能装机5万千瓦,投资5亿元。

综合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生物质发电量2亿千瓦时,实现产值1亿元。

环境影响分析:生物质发电

规划建设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资源消耗、用水节能、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指标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对项目排放的烟气、废水、灰渣进行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很小,可将各种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附表:酒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表(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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