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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规划环评进展情况的通报

分类:行业热点 > 污水处理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0日 11:30    作者:    文章来源:

关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规划环评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日常调度,现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规划环评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进展情况

    截至4月7日,89个产业集聚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中,24个完成,3个编制完成待审查,60个正在编制,2个正在修改完善(具体见附件1)。

    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展情况

    截至4月7日,61个未按规定建成投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产业集聚区中,有43个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完全建成到位。其中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的4个,污水处理厂在建的20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由于管网不配套、收水不够等原因迟迟无法正常运行的14个,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正在调试的5个(具体见附件2)。

    请各地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抓紧推进。特别是尚未完成规划环评任务的产业集聚区,要倒排时间,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相关责任,确保于4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并报环保部门审查。逾期未完成的,将暂缓审批园区内增加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对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各地要督促尚未完成任务的加快建设,特别是无法依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没有接受能力的,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夯实责任,确保于12月底前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对于对产业集聚区废水量较少,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暂时无法建成或投运的,要加强与原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产业集聚区排放的废水全部进入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 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进展情况一览表.pdf

          2. 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一览表.pdf

                        2017年4月13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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