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现将己列入名录的35家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公布如下:

期间,上述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经营名称、地址、经营者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
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二O一八年十月
原标题:【警方公布②】镇江新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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