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0月31日发布《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基础设施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意见》提出,要聚焦短板。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环保、能源、农业农村等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意见》要求,在生态环保领域,要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支持力度。支持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支持煤炭减量替代等重大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在农业农村领域,要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农村改厕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村庄综合建设。
在能源领域,要继续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能力建设。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积极依法合规参与扶贫、污染防治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补短板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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