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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核准前公示核准前公示

分类:固废观察 > 固废处理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3:22    作者:    文章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日前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核准前公示核准前公示》,公示显示该项目建设地点在山东省莱州市黄三角(莱州)先进制造产业区(沙河镇),总投资17267.02万元。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核准前公示核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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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为21795m2,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4088.8 m2,绿化面积为4590.2m2,道路及硬化面积为3116m2。总建筑面积15087m2,新建建筑面积4640m2的焚烧暂存库一处;建筑面积8816m2的焚烧车间一处;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631m2

2、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2 套50t/d的焚烧系统,处理服务范围内产生的可燃类危险废物规模为30000t/a。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系统及公共设施可利用已建一期项目系统及设施,本期不再新增。

3、项目处理种类:

本项目焚烧处理的工业危险废物以固态为主,处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主要包括以下10种: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及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40(含醚废物)。

本公示的期限为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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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核准前公示核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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