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更正说明
各申请人:
你单位参加“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申请,现对本资格文件中的格式更正如下:
1、资格预审文件第41页表5.8 商业信誉情况中“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应更正为: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表5.9);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表5.10)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在系统的第5.9项中导入即可,可以不用在系统第5.8项中重复提交。
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在系统的第5.9项中导入即可,可以不用在系统第5.8项中重复提交。
特此说明。
上述更正内容没有实质性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采 购 人:丽江市古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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