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环环保在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开展合作的议案》,同意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电力”)签订《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与中环环保在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开展合作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
同时,公司与庐江电力、中环环保签订了《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由于庐江电力原有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导致无法办理股权质押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与庐江电力、中环环保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决定签署《项目合作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终止《增资协议》、《承包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叁份协议的效力。截止本公告日,中环环保尚未缴纳增资款项以及开展《承包合同》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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