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3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本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shimen.gov.cn/Listzw/41458.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移步至石门县新关镇新关社区双桥路28号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办公大楼二楼安环部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导则(HJ2.2-2018),确定项目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建设地为中心边长26km的矩形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shimen.gov.cn/site/hbj/listzw/41457.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反映方式。
邮件地址:常德市石门县新关镇新关社区双桥路28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647365587
邮 箱:104502858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2月19日至3月10日。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