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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实现并网发电

分类:产业市场 > 其他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1日 13:55    作者:张祥卿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为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东营市垦利区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彻底解决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真正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垦利区根据实际建设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16年6月,垦利区与山东天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9月签订的《山东省垦利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山东省垦利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补充协议》,继续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在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基础上,由山东天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东营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该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4.2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7亿元,设计处理垃圾能力为400吨/日、渗滤液处理能力为150吨/日。

项目生产工艺为焚烧处理+发电工艺,一是其中核心设备焚烧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SNCR(炉内喷尿素溶液)+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联合净化,确保主要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及环发〔2008〕82号文的各项要求。二是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立足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污水处理厂统一接收处理。三是锅炉产生的飞灰送河口区现有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炉渣由锦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四是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NF(纳滤)”的处理工艺组合,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所要求的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接收处理。通过以上处理工艺,有效地避免产生邻避效应。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上旬开始烘炉,12月达到正常运行条件,目前已实现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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