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就是要把基层干部从各种形式主义之“负”中解脱出来,腾出有效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有效的职责与担当。但要防止部分干部趁基层减负之风,产生歇口气、松松脚、工作放一放的念头,错误以为工作担子轻了、责任减了,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
近日,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减负十条措施。这一暖心举措,再度让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在生态环保圈引发热议。这也反映出,当前给基层减负的急迫性和重要性。笔者认为,当前基层减负必须紧抓关键、切中要害,方能事半功倍。
要深刻认识,基层减负减的是“形式责任”,而不是“实际责任”。基层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平台,肩负污染排查、点源治理、监管执法等重要职责,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力量。但是长期以来,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党员干部,大量时间精力都花在开会、整理材料、陪同上级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履职事务上,占用了大量职责工作落实的时间和精力。
基层减负就是要把基层干部从各种形式主义之“负”中解脱出来,腾出有效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有效的职责与担当。当前,特别要防止部分干部趁基层减负之风,产生歇口气、松松脚、工作放一放的念头,错误以为工作担子轻了、责任减了,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污染防治攻坚战已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关键时期,基层如果松了劲,就容易开“倒车”,再抓紧抓实恐怕就很难了。特别是在生态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过程中,做到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责任,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推动深入调查研究工作,是减负不减责的重要工作方法。生态环境问题是系统性、综合性问题,没有扎实的实地调研,就找不准问题的关键,拿不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没弄准弄清情况的时候,有的部门习惯搞“一网打尽”,给相关单位派任务,彰显“完美履职”。基层部门则因为缺乏专业指引,拿不准治理方向,每逢检查就致力于准备形式多样的材料,企图以“苦劳”换“ 功劳”。长此以往,治污的关键问题找不准,部门职责划不清,反复治、治反复也就成为必然现象,各级部门负担不减反增。
用好考核指挥棒,也是基层减负不减责的正确导向。不同的地方、不一样的单位,其经济基础、环境资源都有着一定差异,绝不能搞考核“一刀切”,更不能一旦涉及环境提升工程,就按任务下达任务指标,不顾实际强行压缩工程时限。为此,笔者认为,必须科学评价客观结果,在“考实”上下功夫。要制定科学的考核规则,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应该用监测数据评价考核,用数据说话,到现场核查,听群众意见,才能让考核简约而不简单,推动责任落实才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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