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4月26日晚间公告,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暂时撤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待相关条件具备及申请材料更新完毕后,将重新提交申报。德创环保今年3月披露的方案显示,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可转债。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撤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申报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转债相关议案,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1日及2019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3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0578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二、可转债申请文件撤回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可转债的各项工作。现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最新战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求,经审慎研究,并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后,于2019年4月26日向证监会申请暂时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
公司申请暂时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可转债申请文件撤回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申请暂时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再次审议。
四、可转债申请文件撤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暂时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是深入考虑近期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待相关条件具备及申请材料更新完毕后,将重新向证监会提交申报。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后,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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