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固废污染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该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主体责任,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尤其是产生工业固废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废污染的措施。
综上所述,固废和水、气污染一样,是必须由产废单位自己消纳完毕的。固废法第三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建设合格的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水和气的污染一般量大,而且流动性强,以就地处置为主,尤其是对大气污染,不可能收集后异地处理。当然,少量废水外运,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大家习惯性以为水和大气污染产生后,应自建污染治理设施,或委托第三方公司上门服务,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的防治理念是一样的,首先要摸清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固废的种类、产生量等,然后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确定产生的固废哪些就地利用,哪些购买第三方服务,外运后委托集中处置。实际工作中,可能由于固废的累积速度较慢,利用或处置显得没那么紧迫,致使历史建设问题相对多。
消化固废污染的存量,需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也就是说,产废单位优先内部加以利用,对于消纳不了的,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运输和处置单位,以最低成本丢掉包袱,并确保不欠新账。
危险废物处置可能是购买第三方服务的主要内容,特别是目前还存在消纳能力不够的矛盾,对此要加强规划引导,优先改造各种工业窑炉,这样上马快,投资省。同时,合理控制服务半径,预防产能过剩的风险,避免以后发生恶性竞争。
固废污染不能掉以轻心,生活垃圾围城、围村就是教训。工业固废的体量没那么大,但环境危害尤甚。有鉴于此,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对工业固废的利用,需要就近、集中处置的,带动一个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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