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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吨/日,浙江江山垃圾焚烧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分类:产业市场 > 其他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0日 13:26    作者:刘影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获悉,5月16日,浙江省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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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具体如下: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上余镇上余村达山蓬

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一期新建一条日处理规模为4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套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N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一炉一机建设用地。本项目选择机械炉排焚烧炉,烟气排放指标均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欧盟2010标准的较高标准执行。项目运营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向社会公众提供持续稳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一期投资总额(包括全部流动资金)为27626万元。不含厂外投资、厂址三通一平工程、护坡及截洪沟工程。

2、合作期限

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总合作期限为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采购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BOT)的政府合作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江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及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等工作;授权江山市坞里山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方,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PPP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4、项目运作方式

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PPP合作期内,PPP项目公司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以及《PPP项目合同》的规定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政府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同时根据与电力企业签订的《供售电协议》收取上网电费,以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PPP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力移交给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

5、交易结构

项目资本金设为项目总投资的20%。本项目资本金由PPP项目公司股东(政府出资人代表占股10%)按照占股比例出资,其他资金由PPP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政府方按照PPP项目合同及相关约定按期向PPP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但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另,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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