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是助推辽宁乃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一环。近日,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省环保集团”)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正式提出统筹稳妥推进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的工作目标。
辽宁省环保组建于2016年3月的辽宁省环保集团,注册资本3亿元,现有员工750人,独立法人企业26家,业务范围涉及水、大气、危废、生态、核与辐射等各环境要素,涵盖环保业务各个环节。现拥有专利30项,其中发明型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集团成立三年来,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111%,资产总额增长73.3%,较好的完成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辽宁省环保集团确定“统筹稳妥推进集团层面混改,以引入资金为出发点,以实现集团整体上市为目标”的混改总体思路。据介绍,此次混改,国有股东持有不低于51%比例股权,释放不高于49%比例的股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1-2家财务投资者,持有5%-15%比例股权;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1-2家战略投资者,持有34%-44%比例股权。
辽宁省环保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牟维勇表示,集团将重点引入战略投资者,为企业发展注入急需资金,并且在业务、市场、技术等方面与环保集团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经营活力与效率,快速实现优势产业战略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引入的资金将用于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PPP工程、含油污泥及石油三泥热解、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和新电池生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项目,需投资合计约15亿元,项目全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约38亿元,年净利润约4亿元。
牟维勇说,辽宁省环保集团下一步将对现有资产及股权进行梳理,旨在做实资产,筑牢集团整体上市基础,同时,配合国资委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关经验及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时完成集团混改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工作,并将通过多方渠道广泛征集战略投资者,力争于年底前完成集团混改项目产权交易所挂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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