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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5%股份给北京国有资本,东方园林实控人或变更

分类:产业市场 > 其他    发布时间:2019年7月31日 9:42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7月30日,东方园林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全资子公司转让5%公司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涉及变更,股票今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公开报道显示,自2018年以来,东方园林的流动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缓解。2018年8月以来,东方园林相继和农银投资、华夏银行、深圳中民资本等机构通过股权转让、并购、融资等方式,获得仅70亿元资金,但流动性困境一直未能真正得以解决。

自2018年11月以来,东方园林又相继曝出欠薪事件,新增多起因劳动争议而产生的诉讼案件。

东方园林在6月3日公告称,公司自2018年10月以来,一直在筹划引入国资战略投资者计划,目前正在与部分战略投资者接洽、商讨中,截至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引入国资战略投资者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东方园林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其中,何巧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唐凯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7月13日,东方园林发布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5000万元至75000万元。对于亏损原因,东方园林表示:主要因为金融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加之自去年年底以来集中偿还了大量有息债务,公司主动关停并转部分融资比较困难的PPP项目,控制了投资节奏,减少了运营投入;此外,部分运营的环保工厂进行技改,报告期未产生收益;营业收入减少的同时费用持续发生,特别是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且报告期处置资产产生了一定的投资损失。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转让事项的停牌公告

为优化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全资子公司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 5%公司股权,受让方通过本次股权受让,并通过受托表决权等方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涉及变更。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园林,证券代码:002310)自 2019 年 7 月 30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待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明确及交易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正式协议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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