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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盘点(环保篇)

分类:产业市场 > 其他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 11:35    作者:来源:海南日报    文章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过去一年里,海南省政协拓宽民主监督履职渠道,把督办提案作为推进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海南“多规合一”“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实施等全省中心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医疗教育事业等民生问题,通过提案积极履行职能,共提交提案408件,经审查,立案374件。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质量有所提高,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办复。

在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召开之际,海南日报特撷取8件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刊登提案内容及办理落实情况,北极星环保网梳理其中关于环保方方面的,详情如下:

1

土地安全

提案:《关于确保我省土地安全利用的建议》

提案人:农工党海南省委会

推进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案由:我省局部区域存在土壤污染现象和风险,金属矿山开采给昌江、东方、乐东、定安等市县部分场地或耕地造成重金属污染;农药化肥施用量过大,带来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酸化;琼北以玄武岩为母质的土壤重金属元素背景值含量较高;农业废弃物、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垃圾等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威胁加剧,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累积的风险持续加大。

建议:严控工矿企业及重点行业污染,严格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及排污许可,加强新建项目土壤污染防治。严防农业生产及城镇生活污染,严格规范养殖业中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体系,健全技术体系和标准规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办理结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答复——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排放。2017年3月16日,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及要求。二是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监管过程,目前正在组织制订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省与市县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将继续推动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务建设,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三是厘清污染状况,实现用地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我省目前已制定了《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利用国家下达的5264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详查。

2

城市内河

提案:《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内河整治的建议》

提案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加强我省城市内河(湖)整治

案由:2016年,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城市内河(湖)水污染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全省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水质保持优良态势,但是对从全省28条城市内河监测看:海南内河总体水质中度污染,水质达标率仅为54%。我省旧城区大部分区域排水系统存在雨污合流的状况,新城区建设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不足。城边村的生活污水没有截污纳管。

建议:一是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把排水系统的布局纳入省域“多规合一”当中进行科学谋划;二是城区排水系统要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三是加快建设城区污水支管设施;四是对新城区建设要实现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进入地下综合管廊当中;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建设污水处理厂;六是逐步解决城边村的生活污水没有收集处理和截污纳管问题。

办理结果:省水务厅答复—— 省政府依据国务院“水十条”和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要求,研究制定《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省水务厅结合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目标把排水系统的布局纳入“多规合一”,扎实推进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十三五”我省将新增污水处理规模67万立方米/天,新建污水配套管网1547公里,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通过实施老旧城区污水配套管网250公里改造。推进排污口治理,完成全省剩余820个排污口截污纳管工程建设。

3

资源环境

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台盟海南省委会、谢源博

做好我省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案由:目前我省建筑垃圾数量激增,但都未得到妥善处理。建筑垃圾面临新的问题:缺少堆放的场地;职权归属不明,导致了建筑垃圾处理的无序化;相关应用规范、施工规范和检测规范等仍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到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开展不利;环保意识淡薄,施工单位缺乏废料管理和处理的监督机制。

建议:在国家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之前,我省可视情况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筑垃圾清运的规范化管理,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协调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数量。加强对渣土的规划引导。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建议综合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型人才。

办理结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一是加强监管,合理引导建筑垃圾的利用处理,各市县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监管,除合法进行回填利用外,都要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集中处理,尽可能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土地资源。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监督执法工作,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理的监管。三是形成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场。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建筑垃圾有序管理,充分利用城乡综合整治检查时机加大对各市县建筑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对治理不利的启动问责机制;督促落实“十三五”规划,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海口、三亚各建成一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4

湿地保护

提案:《关于对海南湿地严格保护的建议》

提案人:刘艳玲

切实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案由:海南岛堪称我国滨海湿地的天然博物馆。根据2012年第二次海南湿地资源调查以及近几年林业部门开展的各项资源调查,形势不容乐观:自然湿地面积不断萎缩、许多湿地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恶性生态效应不断出现。

建议:重新认识湿地价值,合理区划,分区管理。各级政府要结合生态红线的划定,对湿地进行分区管理,将支撑当地湿地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重点区域,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等形式,设为严格保护区域。湿地相关的传统产业,如水产养殖、捕捞、农业生产、旅游等,必须进行优化升级,积极引导其转型为友好型的生态产业。生态红线尽快落界,湿地保护和修复要加强。完善立法,尽快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办理结果:省林业厅答复——近年来,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部门之间的合作,切实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比如修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努力扩大湿地保护地面积;进一步采取措施支持湿地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加强行政监管,治理养殖污染;推广健康养殖,改善海洋生态;发展生态旅游,保护与发展共赢。

关于湿地生态红线落界问题。2015年以来,省环保厅会同林业、国土、水务、海洋等部门,合力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关于完善立法,尽快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这是当前我省湿地保护方面的重要举措。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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