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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 污泥处理市场乱象丛生,谁在从中“作梗”?

分类:固废观察 > 污泥治理    发布时间:2017年4月8日 11:32    作者: 闫笑炜 能源杂志    文章来源:

在污泥产业探索近10年的张虎明,或将暂时告别污泥处理处置产业了,并且短期内似乎并没有重返产业的打算。由于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张虎明无奈的将眼光转向了相对末端的土壤重金属治理。


非典期间,生物医药学出身的张虎明作为特聘专家,探索出了生物多肽活性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其根本原理是利用培养的生物菌将污泥活化,通过与污泥中的有害物质相互作用使有害物质降解,最终的产生可被有效利用的资源。这种技术后来得到西安市科委的认可,张虎明旗下的西安联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旋即成为示范项目所在地。


然而,如今,张虎明已没有当年的踌躇满志,在谈到污泥治理时,却颇具几分无奈。


西安联美的境遇并非孤例,早年已促成的污泥处理项目中,不但一部分中途流产,甚至有传出政企双方“互撕”的传闻。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曾有专家预计,作为污水处理的重要产物,污泥处理处置在2011年持续走热,成为新的市场热点。


但5年过去了,市场中的乐观情绪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2015年7月11日,住建部城建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进在2015污泥高峰论坛上表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近50%的城市污泥未做到无害化处理。”


市场遇冷背后,暴露的是政府管理机制不同步、法律保障不健全、信息公开不透明、“游戏”规则不完善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远未完成的目标


新年刚过,《中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报告(2016年版)》(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总结了过去几年间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存在的几大问题。其中,根据“十二五”当初规划的目标来看——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完成情况很不理想。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建设污泥处理处置量总规模应达518万吨/年。但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仅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43.4%,即224.81万吨/年。


从来源上讲,污泥主要分为工业污泥与生活用水污泥。当下,生活用水污泥占据了较大比重,其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也就是市政污水。在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中,第一个步骤是将污水引入沉降池将杂物进行沉降,再将剩余的污水通过过滤、渗透等方式进行进一步处理。最终沉降后形成的沉淀物则是污泥。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及重金属,直接脱水填埋会导致土壤的严重污染。因此,早在“十二五”规划初期,污泥处理产业被提上日程,规定的目标是到2015年,中国重点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它城市达到70%,县级重点城市达到30%。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类似于餐厨垃圾生物质厌氧发酵制沼气、生物柴油、循环流化床焚烧发电、以及类似于张虎明的团队开发的微生物技术制作活性污泥,将其资源化利用技术都已成为重要的处理处置手段。不过,尽管技术种类众多,却掩盖不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的“虚火”。


就在2月初,一则新闻在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及其微信朋友圈中被不断转发,其内容是关于广东环保厅对政协的一则答复。相关数据表明,广州近50%的污泥依旧采用了填埋的方式——被丢进了垃圾填埋场直接填埋。在“十二五”规划中,广州属于一类城市,也就是说,与预期的80%无害化处理的目标相差甚远。


此外,早在2010年,在世界银行的金融支持下,总投资约7亿元,设计对象为200万立方每天的污水厂产生的污泥,上海白龙港污泥处理厂的消化、干化部分投入运营,这标志着世界上罕见的超大型污泥处理项目彻底投入使用,而它的运营方是上海城投污水处理公司。    


然而,在此之后,经过短暂的火热,污泥处理处置产业迅速回落。自上海白龙港项目之后,国家鲜有大型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落成。根据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和中国水网做的一份调研显示,北京和上海等城市仅有约50座大型污水处理厂中建设了一批污泥消化装置,而且污泥处理设施小,甚至近20座都已不能使用。


 “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做,而是怎么做。目前技术已经没有问题了,但是现在业内都没有一种特别有效的商业模式,大家都在摸索,所以我们也只是在观望。”西安联美总工程师杨坤告诉《能源》记者。


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很多,但是根据记者多方位的采访,几乎所有被采访人不约而同地将问题根本指向了不完备的政策上。


行业管理政策的短板


在张虎明看来,“由于污泥本身大量来源于污水,其根本还是市政工程,脱离不了政策支持。所以PPP模式可能是未来的方向。”


从商业角度来看,当下在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和工程建设与运维上逐渐引入BOT、TOT、服务外包、租赁等模式等多种PPP模式,是当下污泥处理处置的主要商业模式。不久前,财政部公布的第一批PPP项目中,有9个都涉及到了污泥处理。从表面上看,一个新兴PPP市场似乎正在兴起。


但是,PPP繁荣表象却难以掩盖市场虚火,政策上的缺失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甚至由此也曾引发出政企交恶事件。不久前《财经》杂志披露的鹏鹞集团在青海的遭遇则充分反映出企业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的困境。


鹏鹞集团是成立于中国水务领域著名企业,成立于1984年,在污水处理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2010年,伴随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兴起,鹏鹞与西宁市排水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获得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权项目采用的PPP模式,也是也是当时为数不多比较典型的的PPP案例之一。

业内人士分析:“其根本原因来源于签订的合同时的标准与当下合同标准有很大不同。鹏鹞集团与政府签订污水处理的相关协议时,国家对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相对较低,当时的结算方式主要以污水处理量结算,对污泥处理处置也并未提上要求。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当地政府对污泥处理排放的各项指标突然提出了要求。”


“原来对于污泥处理处置的费用是地方政府承担50%,企业如果继续按原合同协议标准,必定会出现超标排放,污泥处理本身成本还是比较高的,按新要求操作会增加许多成本,但是政府又拿不出这笔钱,让企业承担企业就要亏损,企业要是不处理,又面临被处罚的风险。”这名业内人士补充道。


到了2015年12月16日,鹏鹞集团释放出消息,由于政企交恶,双方甚至发生了聚众摩擦事件,目前西宁市政府已与公司谈好条件,准备回购两个污水处理厂项目,这意味着鹏鹞集团将彻底退出西宁污水处理市场。


“突然提高的标准,企业自己要承担很多成本,当初的合同里却没有规定,所以现在政府不想出这笔钱。”鹏鹞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


如果说突然提高的标准导致双方合作不欢而散,那么在标准制定上,则又出现了令出多门的怪相。环保部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时的指标为含水量80%,含固体量20%,此外,还出台了填埋标准,即含水率不超过50%。但与之对应的是质检部门也提出的标准——含水量40%,含固体量60%。具体参照哪个标准使从业者面临很大的困惑。但无论执行哪项标准,对污泥的约束肯定是更严格必然提高了企业运营成本,但当下各地政府财政能力、诚信度不一而同,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承担这笔资金,相应机制并没有理清“谁”该承担污泥成本。


“这对企业来说,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一名企业负责人告诉《能源》记者。一般来说,污泥处理的投资建设成本是10-30万元/吨,运营成本差不多要200-400元/吨。以万吨污水产生1.6吨干固体计算,吨含固率18%的湿泥折合污水1125立方米。这就是说,如果将填埋税定位在400元/吨水平上,意味着每吨污水应承担0.36元的污泥处置费,这一数值相当于目前平均污水处理费0.7元的1/2。在国外,污泥设施投资占污水厂建设成本的40%,处置成本占1/3-1/2,以此比例,我国的污水处理费如果收到1.2元/立方米,应已有了污泥处置的充分保证。然而,在一些污水处理费早已收到此水平的省市,污泥处置费看起来好像还是没有着落。


相关专家表示:“污泥处置和垃圾发电、厌氧发酵等固废处理处置方式一样,需要有两个支点,一是环境标准,二是处置费。环境标准是规范所有处理处置的游戏规则,处置费就是游戏中的筹码,两者缺一不可。”


但可以确认的是,“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市场的低迷,归根结底在于政策。而政策的制定者被各种技术、各种利益集团弄得无所适从,因而只能选择“不作为”。到底什么技术可用,到底多少钱合适,如果连协助制定政策的个别专家教授们都上了某些利益集团之船,那么今日政策的缺失导致的市场的混乱,就是必然的了。其中,对于业主和环保公司最大的影响之一,就是技术选择的盲目与茫然。


技术选择难题


20年前,我国开始了尝试从海外引进与自主研发等多种渠道获得污泥处理技术,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曾撰文称:“尽管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实际运行中仍需规范。但在低成本前提下完成将湿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并保证处理后污泥安全稳定的技术获得了现实中已经获得了的很多市场。”由于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危害性比较大,比较公认的标准是环保部公布的脱水率50%以下的污泥可以进入填埋场,而围绕着50%脱水率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渐渐兴起。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目前整个市场玩家,除了目前处理水务投资的公司分兵污泥处理之外,所有从事垃圾处理的公司都可能进来,因为专业上同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本来一些公司就既做污水处理业务,又做废物处理业务,像金州工程、桑德环保。还有一些搞垃圾焚烧发电的、搞堆肥、生物质沼气、生物质发电的公司,也会转过来。”这使得污泥处理技术大致分为污泥的堆肥化处理技术、污泥的建材化技术、污泥的厌氧消化(制沼气)技术等多种。

在薛涛看来:“公认可行的资源化路线包括好氧堆肥等将养分还原于土壤,以及从国外技术引进后国产化的厌氧消化将沼气热量重新利用的两大方向,此外还有从污泥中提取蛋白质(类似于前文介绍西安联美公司的技术,其BOT成本在150 -200元/吨)等比较独特的资源化方式。”


不过,在这些环保公司的垃圾发电项目遍地开花的同时,这些颇具实力的环保公司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却在近些年鲜有落地。诸多技术长袖善舞的背后,是技术的不成熟的尴尬。有业内人士举例称,以污泥碳化这项在国外尚处于研发试用阶段的技术来说,现在国内号称拥有“自有技术”的厂商就有8个之多,但到中试水平的只有一两个。而对于一些大行其道的所谓新技术如厌氧技术、热干化等等,目前实施这些技术的项目运行顺利的寥寥无几。根据《经济参考报》披露:“不久前,一位中科院专家曾透露说,如今国内共有50多个采用厌氧消化技术的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但是90%都没有正常运行。”


环保部曾经发布了一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对当下技术予以梳理,然而有专家称:“说是技术指南,但是把市场上现有的所有技术不论好坏都罗列出来,谁都不得罪,这能叫指南吗?”


在《能源》记者看来,对“污泥”的界定并不清晰也是造成技术选取困难的原因之一。传统意义上的环保问题,普遍被归于水、固废、大气、噪声、生态五大类进行划分。而相应的立法、譬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标准则按照这五大类进行划分,相应的标准也是如此。但是污泥来源于污水,但本身又是一种固体,它究竟该属于何种废弃物,当下行业专家众说纷纭。


杨坤告诉《能源》记者:“水污染、固废污染它都有自己对应的环保技术。关键看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处理到什么状态,这就决定了一个项目的经济上是不是否可行,这个难度相对较大。所以造成很多公司在选取技术时,测算成本十分困难。”


譬如,如果以固体废弃物填埋作标准,那就只能以符合填埋国标的污泥参数(如含水率、有机物、剪切力等)来核算成本。这种标准是环保部文件规定从含水率50%。根据标准,再比较一下各种工艺的成本。也就是说,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技术分为两个阶段。其一就是环境标准,包括短期和中长期,如何量化;其二,则考虑可持续和循环经济,运行成本,投资成本、现实环境影响如何。


尽管这些因素是从业者选择技术路线时考虑的问题,但是,真正的阻碍不仅于此。“技术选择困难的根本原因很多,有中国雨污合流、市政工业污水合流等管网建设滞后带来的不同的污泥属性,有出于经济发展限制和政府财力仍不足,对环保的重视和投入分配仍需加强的阶段性局限,有全国各地经济、地理、人口、气候等条件的极不均衡和复杂,有主导污水技术并在污泥路线上有强大发言权的主流市政设计院对污泥所涉及的各种跨领域学科的不熟悉,还有污泥处置自身的特殊性等。”薛涛表示。


而张虎明也印证了薛涛的观点:“污泥之所以难办的原因是它既不是污水、也不是垃圾,技术路线与周边条件关系密切,他们本质都有点类似于生物质餐厨垃圾,处理后的处置十分复杂,不能像污水一样一排了之,也不能像固废一样直接填埋。”


低价中标法则


“目前做水务、餐厨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的上市公司都可能会参与污泥的投资,再过两三年预计会有几百家企业进入污泥处理的市场,就是各种乱。”电话那头的张铭源告诉《能源》记者。


两年前,张铭源曾参加中国最大污泥处理项目之称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污泥项目招标,但张鸣源对招标结果并无期待,按照他的话说,“开标前,似乎就感觉到自己肯定会‘流标’”。


在2013年之前,广州的污泥处理往往通过将污泥的含水率降低到80%,然后再填埋或者直接倾注到河涌里。随着用地的日益紧缺,2013年3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提出在污水厂内将污泥处理至含水率30-40%,以实现污泥的减量和稳定化。同鹏鹞集团西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模式一样,引入社会资本成为该污泥项目的主要模式。


去年9月,E20曾针对污泥处理成本做过一份调研显示,污泥处理干化焚烧技术的成本普遍在400-500元/吨左右。负责该调研的E20研究院院长助理肖琼表示:“但政府一方面恨不得污泥马上消失,另一方面,心理承受能力在100-150元/吨左右。”而张铭源所在公司采用干化焚烧方法,其处理成本即500元/吨,远远超过政府的心理承受范围,这使得政府普遍采用价格更低的技术。令人吃惊的是,张铭源所面对的竞争对手,甚至敢报出100元/吨左右的价格。


清新环境一位高层管理者曾告诉《能源》记者:“环保行业低价中标的根本原因在于责任主体划分上。目前承担环保责任的主题在于甲方而非第三方独立机构,所以很多公司冲着拿项目而去,并不考虑治理结果。”


此外,张铭源对招标的规则也充满怀疑。“专业人士一看广州污泥项目的标书就知道有猫腻,招标单位对业绩的要求有‘量身订造’的嫌疑。”


根据规定,即使投标人中标,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需要建设试验项目,并连续运行90个日历天(不排除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日历上的自然天数),在包括含水率、PH值、重金属含量、减量比等试验后的指标均经过监测及格后才可以成为正式的中标人,若监测不合格则合同终止,并且要在30个日历天拆除设施。但最为“暧昧”的一则规定则是——招标人曾讨论要求投标人递交的业绩是在广州市范围内。该消息传出去后,有投标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最终才将具备业绩范围改为在中国境内。


“蛋糕就这么大,什么样的企业都想往里挤,现在是很多东西没理清,但预计过不了多久,污泥产业又是一个红海。”张铭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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