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聚焦乡村振兴规划试点重难点任务,率先在名山区解放乡高岗村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形成以组织带动为引领、以源头减量为核心、以常态管理为基础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高岗模式”,开辟了一条农村环境治理新路,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从“脏、乱、差”到“净、畅、丽”的转变,当地群众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开起农家乐、茶家乐,有力推动了农村第三产业,尤其是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2018年7月,省委书记彭清华在雅安市调研时高度评价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高岗模式”,要求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一、以组织带动为引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变垃圾治理“被动看”为“主动干”。一是突出“民意”引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池臭气熏天、垃圾外溢二次污染等突出问题,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民生“一号工程”抓紧抓实,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把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倒逼农村垃圾治理。二是突出“宣传”引领。开展“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主题宣传活动,制作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图册,组织村组干部、党员、老干部、技术员等队伍,依托“农民夜校”等载体,以院坝会、户长会等形式进组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的环保和垃圾自主分类意识。三是突出“权利”引领。按照群众意愿,每户每年出资100元垃圾清运费,村委会制定相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实现一年一交、一年一结算,收支情况全面公示、公开透明,群众对垃圾清运资金使用的监督“权利”意识明显增强。
二、以源头减量为核心,创新垃圾分类机制,变垃圾处理“二次污染”为“无害化”。一是实行“三分类”归类。第一类为可回收、可利用的垃圾,如有机垃圾、建筑垃圾等,不能装入垃圾收集袋;第二类为不可回收、需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如动物尸体等,不能装入垃圾收集袋;第三类为不可回收的垃圾、无需作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如玻璃类、塑料类等,装入指定垃圾收集袋。二是实行“三分类”处理。针对第一类垃圾,对有机垃圾放入茶园果园作为有机肥料,对建筑垃圾用于建房、填方、补路等建设,对废旧物品变卖换钱或废物利用;针对第二类垃圾,进行深埋、作无害化处理;针对第三类垃圾,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收集袋,由清运员定时定点清运。三是实行“三分类”服务。实行“日清扫、周清运”固定服务,各村每周清运1次垃圾;实行村干部示范服务,模范带动左邻右舍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实行党员贴心服务,每周一至周六,村支部书记、值班村干部亲自陪同垃圾清运员挨家挨户收垃圾,督促垃圾分类,亲手示范分类,做好“传帮带”。通过“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举措,农村垃圾清运成本和垃圾量实现双减。
三、以常态管理为基础,建立长效监督制度,变垃圾分类“被动要求”为“主动自觉”。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将垃圾分类作为“村规民约”,将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包文明)制度落实到户,开展“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监管,不留死角,实现监管网格化。二是考核激励生动力。每月开展“爱美二七”评比活动,每季度开展“洁美家庭”评比活动,每年开展“生态文明户”创建活动。每季度评选10户“季度环境卫生示范户”,年终评选10户“年度环境卫生示范户”,全村公示,发放奖品,有效激励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三是常态监督见长效。采取“三位一体”监督常态长效管理,即农户监督清运员是否按时清运、是否保证清运质量,村“两委”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有归栏”要求监督农户是否持之以恒、是否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垃圾清运员监督农户是否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通过“三位一体”环环制约、相互监督,有效推进垃圾分类,提升农村环境治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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