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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保厅原副厅长获刑7年:售卖权力,从治污者沦为“污染源”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9年1月9日 14:04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1月7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受贿一案开庭宣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谢立在2005年至2018年担任湖南省环保厅监察队长、副局长、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人承揽工程、推广项目、拨付资金等,多次收受贿赂金额总计达287.95万元,对被告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没收全部受贿所得财物。

湖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谢立接受审判

编者了解到,在2018年4月,就有相关媒体曝出谢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调查的信息。同年5月,湖南省发布通告,决定免去谢立同志的省环保厅副厅长等职务。8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通报谢立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确认谢立违法犯罪事实,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0月,株洲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立受贿案,最终于日前公布判决结果。

1月7日,株洲市人民法院宣判谢立案现场

无独有偶,就在3天前,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原安徽省环保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殷福才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同样是因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同样是涉及钱权交易、权色交易,两个案件如出一辙。如果在网上搜索,可以发现近两年来多地环保系统均被曝出因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而落马的厅级干部。如2018年12月,四川省检察院指控原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受贿案;再如2018年4月,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被控受贿七千余万元,家财统计过亿元。

安徽省环保厅原副厅长殷福才悔罪

这一系列环保系统内出现的贪污腐败现象,已经成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污染源”。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些“污染源”的出现,与环保机构日益增长的职权分不开。随着近几年中央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中央环保督查等政策的推行,环保机构已经从以往的“配合者”变为如今具有强势话语权的“主导者”,一些官员被这猛然增大的职责和权力膨胀了头脑,看到了权力带来的“红利”,丢弃了底线和原则,逐步沦为了售卖权力的商人。

看到了金钱,却看不到随之而来的手铐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十八大以来中央发出的强力反腐信号,不单单是环保系统,不同机关、不同层面的“老虎”“苍蝇”其实也都被揪到了阳光下,这是一个大背景。而在环保领域,政策的推进也极大地点燃了市场,很多人争相涌入环保这片蓝海,甚至一些不相关的企业也大力进军,试图分一杯羹。与此同时,配套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却尚未确立、成熟,导致行业乱象丛生,原本是治污者的企业或上级管理部门,为了竞争或最大牟利,选择了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最终演变为生态环境工作中的“污染源”。

权钱交易,从治污者演变为污染源

前车覆,后车戒。可以说,湖南省环保厅谢立受贿案是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起典型反面教材,为很多思想松懈、机会主义的管理者敲醒了警钟。以案为鉴,总结教训,是接下来需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除了提高责任主体担当意识、强化作风等问题外,我们也需要反思,如何更好地完善新生代环保领域管理机制、营造健康透明的市场空间,让“污染源”无需排污、无处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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