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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心针”如约而至 风光零补贴力度双双升级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0日 21:48    作者:筱阳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在刚过去的2018年,“平价”成为风电行业的焦点。2019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
 
  2019年第6个工作日,风光距离平价乃至低价市场更近一步。来自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开消息称,我国将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分析认为,过度依赖政策扶持终究无法使行业独立成长,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的时代即将到来。
 
  所谓平价,是相对于该地区煤电标杆上网电价而言,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当前各地区煤电标杆上网电价。《通知》提出,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仅享受地方补贴的项目仍视为平价上网项目。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
 
  一直以来业内的共识在于,开拓平价以及低价市场不单单需要行业自身的技术创新。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最大的障碍是非技术成本的限制,例如土地成本、并网成本等。为此,《通知》要求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其中包括切实降低项目的非技术成本等。要求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今后国家还会补贴一定的量,但超过补贴之外如果还想做,则给予一些其他方面的支持政策,例如不缴纳交叉补贴、可获得绿证收入等。
 
  《通知》也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并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非技术成本降低、享受全额保障性收购,并且可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这一措施,很好的避免了试点项目将来可能面临的电价下降风险。电网企业则被要求确保平价、低价上网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监测项目弃风、弃光状况。
 
  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的同时,其他有些项目则面临腾出市场空间的压力。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等。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实现有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无需国家补贴的市场化发展。
 
  在当前以限规模、降补贴为核心的行业政策基调下,《通知》的政策倾斜提振了行业信心。平价上网项目,是在原有的“带补贴的指标规模”基础上,这意味着,在补贴缺口不断扩大而导致指标收缩的前提下,为行业提供了另一块增量市场空间。但上述项目开展的范围并不适用于全国。只有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为绿色的地区可以自行开展平价、低价上网项目。在明确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不限制规模的同时,《通知》明确将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电网公司要保障试点项目的消纳。
 
  为支持消纳,通知明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对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作为无补贴项目长期稳定收益的另一道“保险”,《通知》要求接入公共电网在本省级电网区域内消纳的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
 
  而《通知》打开的窗口期仅为两年,只有这两年内的项目才能享受到上述一系列支持措施。另据权威媒体报道称,未来3年内平价上网政策,发改委、能源局则将根据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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