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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的生态文明建设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7日 11:39    作者:周宏春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改革开放的40年,是中国经济腾飞的40年,也是环境质量波浪式变动的40年:伴随改革开放的环境质量经历了从良好、恶化到总体好转的演进过程,现已进入环境保护理念逐步清晰、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阶段。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进程,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判断形势,可以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借鉴。

本文讨论的生态文明建设,侧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换言之, 只是把“生态文明”中的“文明” 理解为生态环境状况的“好”或“不好”,而不理解为社会进步的程度。这样理解的道理是,在“五位一体”中已经有了“社会”领域,如果把“生态文明”再拓展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难免存在重叠和交叉。总体上看,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了一条受国际理念影响、政府主导、运用激励与约束的市场化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中国特色之路。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其特点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改革开放40年进程和经济增长密切相关。我国走了一条“跨越环境高山”之路。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城镇化、工业化、全球化进程,我国在短短的40年里基本完成;发达国家上百年时间内逐步出现并得到解决的环境问题,我国在短期内集中爆发,呈复合型、压缩性、累积性特点。我国的环境保护现已进入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窗口期,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环境保护理念与国际同步, 并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环境保护是我国最早与国际接轨的领域,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均由环保领域专家和管理者引入并积极倡导。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提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口号。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国务院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第一个里程碑。1992年中央9号文发布《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中加以统筹考虑。“十五”期间,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国情出发,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以及行动方案。“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增加了“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

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从中国国情出发。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明确建立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得到不断加强,从城乡建设部中独立出来,成立国家环保局(1988年)、国家环保总局(1998 年)、环境保护部(2008年,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2018年)。1983年底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立了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和八大制度(“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1982 年,环境保护成为“六五”计划的独立篇章。1998年实施的“一退三还”是环境政策的转折点。2003 年,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环保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和吃上放心的食物, 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集中力量先行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环境保护法规不断完善。我国的环境法规是国际上最齐全的。1978年,《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93年,全国人大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后更名为资源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律、自然资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规章组成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200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标志着污染治理由末端向全过程控制转变。2009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生效。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十八大以来,制修订相关法律十多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等。2018年3月, 生态文明正式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中央环保督察覆盖31个省区市,8万多个百姓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对那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对破坏生态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强了问责。2017年7月,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上百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以儆效尤,忽视环境保护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

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逐步筑牢。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出台《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守生态红线、完善环境监管等方面,确立了基本制度框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排放权许可、河长制、湖长制等制度相继推出。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在大气、水、土壤、海洋、饮水安全、减灾防灾、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领域全面推进,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利用市场机制保护环境。在投入上,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每年约占GDP的0.51%;到80年代末期投资超过100亿元,占同期GDP的0.60%左右;1995年达1010 亿元,占同期GDP的1.02%;2010 年上升到6654亿元,占当年GDP的1.66%;2015年环境保护投入占GDP 的比重仍仅为1.30%。推进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的系统化、标准化、生态化、市场化、社会化。培育各具特色的环保产业,环境污染治理路线不断清晰,环保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我国还采用环境经济政策措施,如排放权交易、生态补偿等,以发展环保产业的途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如东部沿海地区,从21世纪初开始采用BOT、TOT等模式处理乡镇垃圾和污水,并取得明显成效。一些环保公司在中国香港、美国、德国、日本等地上市融资,解决了污染治理的部分资金问题。

公众参与和积极行动。世界环境保护的最初推动力量来自公众, 没有公众参与就没有环境运动。1993年,“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成为我国公众参与和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途径。2005年的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成为公众参与决策的标志性事件。绿色消费成为居民的优先选择。随着生态环保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意识上升为全民意识和自觉行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开展光盘行动、推广节能家电、资源回收、减少一次性餐具等,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正在形成。摒弃过度消费和用后即扔的不良习惯,捡垃圾的普通志愿者越来越多;绿色消费、低碳出行成为居民的自觉选择。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得到规范健康发展,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40年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与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保护重点与时俱进。列宁曾说过,问题是时代的口号。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中“有水快流”“靠山吃山”政策影响环境质量。1984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定》,对防治污染、资金投入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纳入“六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确定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建立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和制度。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确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重点任务。总之,“跨世纪行动”“零点行动”“向污染宣战”“蓝天保卫战”“中央环保督查”等行动,均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治动员。

在环境污染治理上,实现了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由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由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控制相结合转变。在发展与保护关系上,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并重, 再到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建设生态安全屏障转变。污染治理重点工程从“太湖、巢湖、滇池(三湖)、淮河、海河、辽河(三河) 和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两区)(简称332工程)”到“三河三湖两区”(后又增加渤海、北京市)(简称33211工程),再到“三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2018年调整为汾渭平原)”。可持续发展、清洁生产、环境质量管理标准ISO1400等不断推进;环保模范城、生态工业园、生态文明示范市等先行探索,环境管理由政府的单一行政管控,到以命令控制为主、市场化手段为辅,再到命令控制与市场化手段并重的变化。

我国的环境质量进入稳步改善的阶段,主要表现为:

天更蓝了。自2013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初步显现,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总体向好,达标城市数和优良天数有所增加。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9.3%,未达标占70.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8.0%。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逐步下降。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浓度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34.8%。

水更清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相继出台,要求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与2012年相比,2017 年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不断提升, 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持续下降,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湿地面积8.04亿亩,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

山更绿了。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治理和改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初步构筑“两屏三带一区多点”的生态安全屏障。治理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成为同期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荒漠化土地面积由20世纪末年均扩展1 万多平方公里转变为年均缩减2400 多平方公里,在世界上率先实现由“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中国治理荒漠化的经验为世界提供了重要借鉴。

海更净了。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印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为科学谋划海洋空间布局、“多规合一”提供了依据。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向好。2017年, 全国近岸海域41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67.8%;与2001年相比,一、二类海水比例提高27.8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比例下降8.5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比例下降19.3个百分点。

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在不少城市,错落分布的公园绿地让老百姓“开窗能赏景,出门能游玩”;在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 等困扰群众的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扭转,2016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3%,比2000年提高35.5%,一批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起来, 越来越多的城乡百姓从中受益。

以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方案”。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中国库布其生态财富创造模式和成果报告》被郑重推向世界。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发布;2017年12月,把荒漠变林海的塞罕坝与库布其一起被联合国环境大会授予“地球卫士奖”。联合国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对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加赞许,中国用实践证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人类共通的生态文明理念。

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关系和避免的误区

必须掌握和运用唯物辩证的方法,做到“四个统筹”,正确处理好理念与实践、重点突破与整体改善、当前与长远、国内与国际等关系,发挥能动性,把握主动权。

1.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协调好人与自然关系,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改善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既要从历史观的维度把握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又要立足于当代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体现强烈的宗旨意识,顺应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

树牢理念与自觉践行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社会大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我们必须着力解决生态文明意识日渐觉醒而实际行动滞后乏力的问题。一方面,生态文明理念不会自发形成,其树立与培育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我们必须加大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的广度、力度和深度,切实增强全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生态文明理念真正成为社会成员的广泛共识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我们“既要改变思维方式,又要改变行为方式;既要改变生产方式,又要改变生活方式;既要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又要改变社会发展方式”。无论政府、社会、企业还是个人,都要从长远着眼、从细节入手,落实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以自觉的行动来贯彻和体现生态文明观,身体力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抓好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又要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更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重点抓好空气、水、土壤污染的防治,优先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资源节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统筹源头治理、过程严管与排污不达标严惩,统筹生态理念传播、制度构建、技术创新与资金投入,使各环节各要素构成一个严密整体。推动实现生态文明理念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建设的有机融合,真正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短期谋划,又要长远安排;既要采取有力有效行动,解决紧迫的环境问题,又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污染。以新一轮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变革为契机推动能源技术革命, 建立和完善长久管用、能调动各方积极性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要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形成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又要着眼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筹划中长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原则和路径,努力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进一步将宏观战略细化深化分化优化,形成切实可行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施工图路线图,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国内治理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国内环境治理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着力解决国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球视野,推动各国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争取国际话语权,为应对全球性生态挑战、推动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将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承担同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充分运用“一带一路”倡议等多边合作机制,在管理模式、先进技术、经验成果等方面与国际社会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2.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避免的误区

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不能立竿见影,必须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避免陷入误区。

误区一:生态好等于生态文明了。文明是社会进步状态,生态文明是指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人是生态文明的主体,人类社会文明决定环境状况。生态文明,不仅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更要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精神文明对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世界银行的相关研究发现,世界上一些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很好,但由于物质十分贫乏,人们不得不“砍柴烧”,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退化。反过来又加剧了贫困,形成“贫困—生态退化— 贫困”的恶性循环。简单地说,环境好了,精神文明也要相应跟上, 才是生态文明的本义。

误区二:生态文明必然与经济发展对立。一些人“只谈绿水青山,不谈金山银山”。换言之,只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忽视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低消耗、高效益、高质量的发展。发展也不仅指经济发展,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GDP增长。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都是发展的内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一个完整表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我们既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的发展,也不能只讲环境保护,守着“绿水青山” 放弃发展。生活富裕但生态退化不是生态文明,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也不是生态文明。要实事求是地平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把握好“度”。

误区三:“有了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绿水青山”。误以为“有了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绿水青山”, 将此等同于“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强调,破坏绿水青山的金山银山,宁可不要;以人体健康为代价的一时发展,宁可不要;损害国家长远利益的发展, 宁可不要。但与“有了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绿水青山”的意思并不完全相同。其一,“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有个前提条件。在“两山论”诞生地浙江省安吉县余村, 经济发展有了一定基础;其二,对联合国评价认为“不适宜人生存的地方”,花“金山银山”买“绿水青山”是得不偿失的;其三,塞罕坝、库布其的治沙实践证明:只要人们付出劳动,“荒漠变绿洲”是可以实现的。因此,在强调“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时,也不应该否认,绿水青山可以带来金山银山,金山银山也可以用来建设绿水青山。

误区四:生态文明建设等同于环保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有广义和狭义理解。广义的生态文明建设包括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狭义的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国土空间优化、整治与可持续安全,资源节约、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育、修复与可持续承载等方面。由此可见,环境保护是狭义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无疑,在环境形势较为严峻的当下, 环境保护应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但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仅仅看成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提升。否则,生态文明建设就可能与生态文明体系中的其他脱节。与之相关,生态文明建设绝非仅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而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均担负起相应职责。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升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社会转型、科技创新、生态文化、绿色消费、绿色财税、绿色金融等, 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部门联动, 创造了有利条件。

误区五:生态优先就是环保优先。资源、环境、生态是一体的, 是从不同角度界定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界。资源侧重于利用的目的,如经济资源、战略资源等;环境侧重于生存的目的,如宜居环境、优美环境等;生态侧重于生物与环境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人是生物物种之一。生态优先,是生物优先、环境优先,还是生物与环境关系优先,存在多解性,认识上的模糊性必然会带来行动上的多样性。例如,一些地方以生态建设之名行开发破坏之实;一些地方花巨资在河流和湿地上建起“三面光”的人工水泥堤坝,破坏了动植物与水的联系;一些地方违背自然规律,用“大跃进”方式建设生态城市,大搞大树进城,指望“今天栽树、马上乘凉”;一些地方“一刀切”关停企业,不仅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更增加了就业压力和社会稳定的隐患。

所有这些,都与生态文明建设原则和重点南辕北辙。我们既不能走进“经济发展必然破坏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必然影响经济发展”的误区,也不能忘了环境惠民,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懒政、庸政和不作为的挡箭牌。

环境保护是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环境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 必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如果我们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不绿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很难的,甚至做不到。加快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高低对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要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通过改革释放出更多动能和红利,来支撑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更大更好的成效。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也是美丽中国建设之路,更是中国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的贡献。

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着力整治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问题, 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的调整优化力度;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水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黑臭水体;治理和修复土壤污染,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长效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了三个行动计划。2017年开始实施的重污染天气成因与治理攻关专项计划,在“2+26”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中,环境保护部对涉及大气污染的所有举报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对交地方办的问题,紧盯不放,不解决问题不松手;初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努力、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是“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产生理想效果。只有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才能更强。

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把自然资源利用好,生态环境治理好、保护好,维护大自然对人类的永续供养能力,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标本兼治、攻坚克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和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早日迈进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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