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省会议中心举行。受省政府委托,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向大会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江西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两年有变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2019年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冲刺之年。江西省提出,以法治化方式巩固生态优势,以市场化理念实现生态价值,以示范化要求打造生态样板,以社会化行动完善生态治理。其中提到,力争形成10项在全国推广的改革成果、总结20项改革举措在全省推行、形成100条改革示范经验。
数读成就
环境质量

◆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南昌市、景德镇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92%,高于国家考核目标9.3个百分点;基本消除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
◆完成造林137.2万亩,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协议面积2280万亩,筹措补偿资金10.9亿元,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21.5元/亩,居全国前列
◆划定湖泊水库禁养区152.1万亩、限养区144.6万亩。启动鄱阳湖退耕还湿试点,全省湿地保护率提升至53.75%
◆全省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91个,创建森林公园182个、湿地公园93个
◆2018年共筹集下达流域生态补偿资金31.25亿元
生态优势

◆全国唯一“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省份,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达到1.5万亿元
◆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5335个,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25个
◆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1533亿元
绿色动力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
◆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9.1%。新增国家级绿色园区5家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同比下降4.6%和5%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76%
◆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7.5%
◆在赣江新区设立各类绿色基金500亿元
◆绿色信贷余额达到1764亿元
齐抓共治
◆整治化工污染问题592个、固废处置问题336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366个,搬迁重污染企业20家。圆满完成长江沿岸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拆除74座非法码头、恢复岸线7529米、完成复绿种植面积65.9万平方米。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基本完成整改问题36个。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回头看”期间,全省共责令整改企业2337家,立案处罚545家,约谈91人,问责224人。
◆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鄱阳湖区“雷霆2018”联合执法督查,查处问题925个。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12万平方公里,累计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3.8万个。
亮点纷呈
■五级林长制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中央确定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出台26项,环保垂管改革进度位列非试点省第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五级林长制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靖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景德镇“城市双修”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赣州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新余生态循环农业、鹰潭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形成“江西经验”,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检察机关立案环境公益诉讼案千余件
环境资源审判、生态检察、生态综合执法模式在全省推开,两起恢复性司法案件入选全国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检察机关立案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12件。
■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万平方公里
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8.06%,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部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主体的全域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完善。
■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完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定和环境信息披露等制度。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开发区“以亩产论英雄”等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施行。绿色生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施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全面完成。
■出台《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出台了《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生态文明建设、农村饮水管理、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纳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目标规划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总体建成
2019工作总目标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完成试验区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为2020年试验区建设实现阶段性目标打下决定性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总体建成。力争形成10项在全国推广的改革成果、总结20项改革举措在全省推行、形成100条改革示范经验。
服务业占GDP比重达45.8%,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35%、18.5%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1%,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5.3%。
●扎牢生态环保的制度“笼子”
以法治化方式巩固生态优势。将启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出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等制度和生态文明促进条例等法规,落实《新环保法》以及湖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扎牢生态环保的制度“笼子”。
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八大标志性战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建设长江“最美岸线”。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有机融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打造“物联江西”。
●探索不同类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模式
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行动计划、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在赣州、南昌、吉安、抚州等地探索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模式,打响江西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名片”。
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考核与绿色发展评价体系,针对排位靠后的重要指标,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今年江西省在国家绿色发展评价中总体位次前移。深化改革创新,在林长制、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流域管理、生态补偿、农村环境整治、绿色生态技术标准、绿色金融、生态扶贫、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以向全国推广复制的制度样板和典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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