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近日发布《环境法治-全球首份报告》(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First Global Report),这是第一份有关全球环境法治状况的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在过去40年,尽管全球环境法和相关机构蓬勃发展,但执法不力的全球趋势加剧了环境威胁。
报告详细列举了自 1972 年以来,各国在环境法领域取得令人欣喜的进展,包括 88 个国家将健康环境权写入宪法,另有 65 个国家从宪法层面对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50 多个国家成立了 350 多个环境法庭及审理委员会,60 多个国家对公民环境信息权的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
自 1972 年以来,尽管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法数量增长了 38 倍,各国在环境法的立法层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很多法律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联合国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David Boyd表示:“这一报告解释了为什么近几十年来环境法发展呈现繁荣态势,但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问题持续存留的谜团。如果环境法治不能得以加强,再严格的法律也注定要失败,而享有健康环境的基本人权将无从实现。”
报告的作者分析了导致执法不力的多种因素,包括政府机构之间协调不佳、机构能力薄弱、获取信息渠道不通、腐败和公民参与受限等。其中,公众参与是推动环境法落实、促使政府做出更好决策、让公司采取更负责任的环境行动不可或缺的力量。尽管绝大多数国家在条约、宪法或者法律中均有承诺加强公众参与,然而许多国家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强公众参与,确保民众的环境知情权。
“环境法治是政府机构健康状况的晴雨表,可以通过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行衡量。” 联合国环境署代理执行主任 Joyce Myusa 在报告的前言中写道,“通过发布第一份全球环境法治报告,我们希望突出那些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的国家的工作——以及有多少国家因此变得更加强壮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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