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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095人,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亿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4日 14:52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记者今日(2月14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亿余元。


2015至2017年最高检挂牌督办54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

据了解,在刑事案件办理方面,2015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8398件26527人,起诉58498件91131人。2018年1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9470件15095人,起诉26287件42195人。

2015至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了54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并对腾格里沙漠系列污染案、天津市静海区万亩坑塘污染案件、甘肃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广西来宾“3.14”非法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进行现场督导。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长江流域系列污染环境案等56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林业与草原局对10起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挂牌督办,并赴安徽、湖北、四川督导案件办理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了湖南省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6.21”犯罪案件。

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建生态环境恢复基地21万亩

据了解,在推动相关领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面,2017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104件399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813件3524人。2018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件3550件478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140件3942人。

各级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生态修复情况与刑事案件处理有机结合,在捕前、诉前、判前,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板履行修复义务,并综合考虑实际修复等因素,对案件做出相应处理。截至2018年12月底,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三级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2327个,建立各类生态环境恢复基地459个、面积21万余亩。

2018年,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共补植复绿树木8591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7467万余尾,恢复耕地8.4万余亩、草场1.7万余亩,修复平整矿山519个,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亿余元。此外,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提出生态检察建议5202份。

2015年以来共挽回各类被损毁的林地约312.5万亩

在公益诉讼领域,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收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万余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等诉前程序案件约12.0万件,提起公益诉讼4611件。

自2015年试点以来,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挽回各类被损毁的林地约312.5万亩,耕地约15万亩,草原约25.2万亩,湿地约68.3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约121.5万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4015家;保护被污染土壤约23.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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