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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强势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8日 20:51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江苏省滨海县按照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严肃查处“散乱污”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网格,落实责任。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实行县镇村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分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县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充分履行整治主体责任;镇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包村包片制,履行“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二级网格长”职责;镇区一般干部、村街两委班子成员履行“三级网格员”责任。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涉及到的“散乱污”行业,全面开展排查。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执行到位。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施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停。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成立3个排查组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仔细甄别,实现了“散乱污”企业摸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排查无遗漏,摸清了辖区“散乱污”企业底数。去年以来,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36家,其中整合搬迁1家、整治提升34家、关停取缔101家,目前完成整治63家(实施两断三清),完成率46.32%,其他存在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已实施行政处罚2家,下达县政府拆除决定书17家,实施查封扣押9家,拆除部分设备12家,实施断电14家。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起环保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强化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对新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
 
  狠抓落实,严肃追责。为避免“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通过建立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定期通报机制,对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反弹立即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
 
  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各镇区、街道和环保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水务公司、水利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实现全方位、无缝隙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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