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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2019年重点治理任务,你需要知道的在这里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1日 22:05    作者:筱阳 整理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怎么打?根据浙江省日前印发的《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明确,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战场,聚焦聚力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
 
  随着《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对外公布,2019年浙江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此有了路线图。确保6月底前上线运行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张图”系统,年底前完成平台1.0版全部系统建设,形成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机制。
 
  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力争浙江全省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40%左右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一方面,着力源头控制。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统筹“油、路、车”治理。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污染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机动车执法监管和监督抽测。推广新能源车船,推进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一体化。
 
  另一方面,扎根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实施100个工业园区、1000个VOCs治理项目、1000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大清洁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实施宁波钢铁、衢州元立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422台,实施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整治行动。强化扬尘控制,推进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严禁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攻坚目标。
 
  就水环境治理而言,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5%,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完成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重化工企业、太湖流域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完成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重化工企业、太湖流域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
 
  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启动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和“一源一策”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推进地表水断面水质自动站向乡镇延伸,补建重点良好湖(库)入湖(库)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站,逐步推行入湖(库)主要河流水质在线监测;强化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能力,增配34套藻类自动分析仪。
 
  而在固废处理领域,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总结农用地详查成果,形成全省农用地污染状况“一张图、一套表”。加快重点企业用地采样检测工作。力争提前一年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0%”的目标。全面分解下达46万吨的补缺口任务,以嘉兴、温州、衢州、台州等市为重点,市市压担子,争取提前一年实现危废处置能力匹配目标。
 
  尤其在园区环境治理方面,《工作要点》则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治理路径。完成31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钱塘江流域率先基本完成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引导单一种类工业固废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收集服务队伍,针对性解决小微企业产生危废、实验室废物等收集转运难的问题。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加快摸底建台账、分类管控抓修复、防范风险保安全。
 
  在制度设计方面,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下达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和工作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督查指导、绩效评价。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月报制度,强化专项督查机制,综合运用预警、约谈、通报等手段,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依托生态环保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构建协同模型,促进各部门工作融合、形成合力。充分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打通压力传导,压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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