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上海市副主委、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文汇报高级编辑潘向黎
这次市人大立法通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之前,我们家就已经垃圾分类很久了。我家采取的一直是三分法:干垃圾、湿垃圾和有害垃圾,而且全家人都积极参与。
这次出台《条例》,我列席了市人大,对垃圾分类立法进程一直很关切。我觉得上海出台这个法规非常及时,用上海人的话说,这是一件非常“有腔调”的事。除了大家都认同的理由之外,我觉得垃圾分类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品质。
对于垃圾分类,其实有一段时间我曾经不太有信心。我在调研中很多老百姓告诉我,他们认认真真把垃圾分好,垃圾车来运的时候,又把所有垃圾都倒在一起运走了。还有个朋友告诉我,他有次拿着电池、碎灯泡等有毒有害垃圾去扔,但在小区里找不到专门的垃圾桶,就去问物业该扔在哪里,对方漠不关心地说,“你放在那里好了”,然后指指垃圾桶。
这都挺让人灰心。但后来我还是觉得要分,每次扔垃圾,我都会把各种垃圾分好,把湿垃圾包好。如果是有毒有害垃圾,除了用垃圾袋包好,还在外面贴上一张纸,写上里面有哪些东西。虽然我常怀疑这样做有用吗?但还是努力去做。
所以我认为小区的管理者很重要,尤其是物业要负起责任,最好能够将其纳入考核。物业不是光把小区管得干净漂亮就行,还要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尤其是不能把别人分好的垃圾再混在一起。这对老百姓垃圾分类积极性的打击是毁灭性。
垃圾分类付出是可见的,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回报并不那么直接,至少不是马上见成效。所以小区管理者一定要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社会监督也要跟上,要加强暗访力度。
从家庭来说,要推动垃圾分类,我建议从孩子抓起。垃圾分类要进学校,除了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树立他们垃圾分类的荣誉感,也是希望通过他们去影响父母和祖辈。俗话说隔代亲,我觉得孩子往往能够影响那些已经形成固有习惯的老人,提升整个家庭垃圾分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