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湖北黄冈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黄冈市4000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并将20%的行政村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
《意见》要求,学好用活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2019年起,按整治村、示范村分别占总村数的16%和4%的比例,每年完成650个左右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建设15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23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着力建设布局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美丽乡村,努力把农村打造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城市居民向往的休闲旅游乐园。
《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六大重点任务:一、加强规划编制。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市广泛开展以“三清、两治、两改”(清垃圾、塘沟、生产废弃物,治畜禽粪污、镇村污水,改农村厕所、改农民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三、提升村容村貌。四、改善农村民生。五、发展乡村产业。六、建设善治乡村。
《意见》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县(市、区)要组织制定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社会各界、能人回乡通过投资、捐赠、认建等形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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