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1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获得2.7亿元投资计划。
近年来,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在投资计划上予以保障,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
此次河南省1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支持台前县、嵩县、封丘县、淅川县、卢氏县、舞钢市、永城市、林州市、遂平县、兰考县、浚县、新县、沈丘县等项目县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在各地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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