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9年8月1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这标志着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有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开发,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终身追责。
不可谓不严厉,但确是保护辽河流域水生态安全的有力支撑。目前,辽河流域部分地区还面临水资源开发过度、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保护和改善辽河流域水环境。
吉林省近年来一直紧抓辽河问题不放松,“减排”和“增容”双管齐下,针对突出矛盾制定解决方案。除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之外,7月就发布了公告,明确在吉林省辽河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行业包括玉米深加工、化工、纺织印染、屠宰、钢铁、啤酒制造等,并且要求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对拒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严肃处理。当然,辽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所有流经省市息息相关,不仅是吉林省。
比如辽宁省,不久前也正式发布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作为辽宁的母亲河,辽宁省对辽河的生态环境重视程度可想而知。方案要求,以河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完成”,打造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
那么,近5年来,辽河水质有什么变化呢?

2014年至201年,辽河水质断面优良率从41.8%提升到了48.9%,总体来说有明显进步。从Ⅰ类水质的占比变化来看,稳步提升,但是显然劣Ⅴ类占比不容乐观,且有一定的水质波动。这也就意味着,辽河流域治理成效有,问题也有,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环节。
为了更好地促进辽河流域生态治理,我国还安排了专项课题研究,直接带来了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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