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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地发生跨省倾倒危废和垃圾案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7年7月5日 9:58    作者:中国环境报    文章来源:

图为当地环保局工作人员在贺州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现场采样。


图为藤县非法倾倒生活垃圾案现场。梁雅丽供图

自2016年9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贺州市八步区、来宾市兴宾区等多地,相续发生多起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案件。

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被非法转移入境后,多数被随意倾倒和填埋,点多量大,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后续处置工作难度极大,给当地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源头防控、沿途堵截和实地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犯罪行为,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切实维护广西生态安全。

倾倒者盯上省区交界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蒙美福告诉记者,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实施者首先盯住省区交界地,地处两广交界的广西东部是频繁发生外来危废和垃圾倾倒案件的地方。

去年9月,广西梧州市藤县发生9·3非法倾倒生活垃圾污染浔江案。藤县位于广西东部的两广交界地,珠江主干流浔江穿境而过。去年9月,广东省东莞市一艘装载了约400吨生活垃圾的货船,用黄土覆盖伪装,悄悄沿着珠江逆流而上,经西江到达浔江登州岛河段,开始往江中非法倾倒生活垃圾。

去年9月3日晚,根据当地群众举报,藤县人民政府查获了这艘“平南永佳0585”货船。查获时,这艘船已向江中倾倒了约100吨生活垃圾,而倾倒地点距离县城取水口上游仅8.5 公里,处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经检测,垃圾中含有汞、铬、镉等有毒物质,倾倒地点与水厂取水口之间河段 的COD、总氮和汞均超标。为确保县城16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藤县人民政府于当日23时开始停止取水,停水时间长达15.5个小时。

另外,去年12月16日晚,藤县环保局在天平镇永康村一个石场内,查获一起非法倾倒塑胶垃圾并焚烧的案件。倾倒物为已经破碎的电路板等物质,约有40吨左右。

据蒙美福介绍,位于 “三省通衢”的贺州市,也是外来垃圾倾倒的“便捷之地”。

今年6月9日,贺州市环保、公安部门在八步区信都镇祉洞林场查获一起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经核实,涉案危险废物为56吨左右的废硫酸油渣,来自广东省德庆县一家炼油厂。经排查,2017年6月13日在信都镇联盟村又发现一处疑似同一性质的危险废物填埋点,部分已被泥土覆盖。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贺州市八步区已发生84起跨省生活垃圾转移倾倒案件,总量达1680吨。

据介绍,今年5月位于西江黄金水道的贵港市平南县,也发生了非法跨省倾倒制碱固体废物案件。

蒙美福还告诉记者,事实表明,外来污染不仅盯上省区交界的地方,还“舍近求远”盯上了广西腹地。来宾市位于广西中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来宾市的武宣县、象州县、兴宾区等地,陆续发现有7处疑似危险废物的倾倒、填埋和堆放点,总量多达6580多吨。

危废和垃圾来自周边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黄颖告诉记者,这些倾倒在广西的危险废物和垃圾均来自周边省份。早在2012年发生的龙江河污染事件、2013年发生的贺江污染事件,其非法炼铟的原料就包括从湖南省非法跨省转移来的危险废物。

黄颖对记者说,去年以来非法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大多来自广东省惠州、佛山、茂名、东莞、中山、英德等地。

去年藤县9·3非法倾倒垃圾污染浔江案发生后,9月8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局派执法人员抵达藤县调查,经核实确认倾倒的垃圾来自东莞市。目前,这个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四年不等。

今年6月贺州市发生危险废物倾倒案后,贺州市公安部门前往广东省封开县,对疑似危险废物的来源地展开调查,抓获一名涉案人员。经审讯,初步确认此次案件共倾倒危险废物33个大罐、13个小罐,约56吨危险废物,均来自广东省封开县等地。

黄颖说,造成广西来宾市污染的危险废物,来自广东省惠州市、佛山市、茂名市、中山市的多家小炼油厂。这些小炼油厂采用土法炼油工艺,生产非标油品出售,生产过程产生大量处置难度极大的酸油渣类危险废物。

据介绍,广西钦州市天锰公司的废酸全部来自邻近的广东省和贵州省,数量多达1万多吨。

2017年4月27日,钦州市灵山县环保局查获了一批已被非法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来自广东省珠海市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共计42吨。目前,已要求肇事企业将这批固体废物运回广东处置。

多部门切实履责,营造“人人喊打”氛围

蒙美福告诉记者,广西各地目前正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6月22日,自治区环保厅联合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召开4部门联动会议,共同对近期发生的几起涉危险废物案件做了深入研究,将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跨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联合行动,严惩环境犯罪行为,确保广西生态环境安全。

广西将对肇事企业进行严肃查办,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形成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还要推动建立省际联动机制,切断涉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利益链,从源头上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广西要求公安、安监、环保、交通、海事、住建等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以跨界区域、城乡接合部、跨省界村屯、人迹罕至区域和废弃厂房、矿井、矿坑及山林等区域和部位为重点,建立防范外来污染的共同防线。

目前,广西从地方政府到普通群众,对外来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还不够,必须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人民群众是环境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制度的积极作用,让外来污染物无处落脚,让环境违法分子无处可逃。” 蒙美福说。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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