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分类办: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8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分类〔2018〕4号)、《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9〕59号)等要求,各地对照《浙江省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价标准(试行)》(建城发〔2017〕373号),组织开展了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经各市验收、省分类办审核,现将2019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高标准示范小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
2019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名单.doc 2.
2019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名单.doc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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