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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已建成垃圾焚烧厂18座,在建17座,计划建设3座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7日 14:15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2020年6月9日,江西省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会议表示,自2019年以来,江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点到面、由表及里,取得初步成效。同时,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需要咬定目标、真抓实干,紧盯时间节点,聚焦公共机构、居民社区、集镇乡村“三个重点”,抓好源头减量这个基础、全程分类这个关键、设施建设这个保障。
 
  目前,江西“试点带动”与“城乡联动”相结合的模式初显成效。而被选入国家垃圾分类城市试点的南昌市、宜春市垃圾分类工作也在全面铺开。截至2020年4月,江西11个设区市的1596个党政机关、2008个事业单位、369个公共场所、373个相关企业、51个示范片区、1752个居民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覆盖人口248万余人。
 
  同时,全省主动选择14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城乡一体化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8座、在建17座、计划建设3座;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5座、在建8座、计划建设20座;已建成建筑垃圾处理设施12座、在建10座、计划建设16座;已建成大件处理设施3座、在建1座、计划建设6座。
 
  另外,江西省先后编制《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工作要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度考核方案》等文件,全力推进垃圾分类顶层设计完善。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江西已经连续3年下拨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64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1.76亿元,用于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转运体系建设。
 
  到2020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2021年底实现“零”填埋,目前进度条已经拨到了43.7%。
 
  江西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3月底,各设区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南昌市、宜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2年底,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省生态文明示范县、有条件的县(市)基本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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