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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获多政策加持 绿色一体化发展将迎专项规划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8日 11:40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2020年6月11日,上海市政协重点协商办理提案座谈会透露,目前已形成初步的今年的重点是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目前已形成初步的行动方案。而长三角示范区两省一市生态环境、水利(水务)部门和执委会已联合印发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的专项行动计划。
 
  计划,今年还将出台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着重于4个体系建设:
 
  共筑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统筹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集成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据悉,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19年10月形成初稿,目前已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后续还将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报批。
 
  长三角示范区,上海两会期间曾有委员谏言,要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与乡村、示范区与周边区域、政府与市场4个关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行(三统一)。
 
  也有人谏言,要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执法方面的协作,尤其是在生态环保领域配合调查、固定证据、联合执法、强化执行等方面的强合作,守住长三角一体化生态保护“一根线”。
 
  同时有人谏言,上海要勇挑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起人”和“带头人”的重任,更加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全力打造高品质生态标杆。
 
  2020年,对于长三角示范区实现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生态绿色发展来说只是起点。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
 
  这是小目标,另外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为了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0年6月18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规划草案已经开始公示,截至7月17日。
 
  公示稿入眼就是5个关键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示范区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 2413 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 350 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包括金泽、朱家角、黎里、西塘、姚庄五个镇全域,约 660 平方公里。
 
  要求,示范区要打造生态友好型一体化样板,创新一体化发展制度,引领长三角高质量转型,营造世界级人居环境典范(也是示范区总体发展愿景)。
 
  要求,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一个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区;一个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的地区;一个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的地区;一个江南韵和小镇味共鸣的地区;一个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
 
  为此,规划给出了5大类28个核心指标。
 
  路漫漫其修远兮,确实需要长三角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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