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水利厅的消息显示,2020年6月11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修订的办法明晰政府对水资源的管理责任,理顺了水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了节约用水监督管理,突出了河湖管护。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防治水害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保障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改善水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突出河湖管护的要求中,计划还把甘肃河湖长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加了河湖管护的禁止性规定,强化违法规范约束。
此前,甘肃水利厅透露,2020年以来,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累计巡河72968次,积极推进“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目标任务落实。
目前,甘肃已经全面建立了“河湖长履职尽责、河长办督导督办、水务部门牵头负责、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司法机关有效监督、执法机关合力打击、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河湖长履职更加尽心、社会监督渠道更加通畅、部门监管更加有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信息化监管水平更加凸显”的治理体系。
各级河湖长通过巡河调研、暗访督查、现场办公、签发河长令、召开河长会等方式,协调解决责任河湖突出问题,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0年4月15日,甘肃省总河长第2号令——清四乱 保碧水 夯基础 严督察 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河,暨甘肃省2020年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明确逐级建立“河长+副秘书长+秘书科室+河长办+责任单位+下一级河长、河长办”的工作模式和提醒函工作机制,深入推行“河长+警长”工作机制,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影响河道安全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另外,要点中还提到进一步完善2020年河湖长制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指标,对已建河湖长制各项制度执行落地情况进行调研评估,推动各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河流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等。
总的来看,要点明确了2个方面的12项内容。
5月26日,甘肃水利网还更新了省级河湖长制组织架构,包括省总河长、省级河长、省级湖长、省级河湖警长、省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水利厅河湖管理保护联系包抓工作组名单和列表。
河湖警长制,将成为甘肃圆满完成“十三五”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在“十四五”时期继续巩固治水成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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