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尽快建成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置设施;支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打造固体废物管理“区域样板”。
在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固废处置和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针对建筑垃圾这种大宗固体废弃物,江苏是如何规划的呢?
2020年9月7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2020年底,修订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标准,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生利用资源化、产业化等相关内容纳入评分体系中。完成“江苏省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编制工作,践行“五节一环保”建设理念。
2021年,编制完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检查实施标准,全面运用信息化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动态评价工作。
2022年,推进智慧工地中智能称重系统建设,逐步运用信息化方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排放监测情况,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数值纳入施工扬尘排放量消减系数,与扬尘排污税挂钩,运用税收杠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鼓励采用钢支撑等新型支撑体系替代混凝土水平支撑体系,减少支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量。
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新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高于30%,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意见明确,要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共15条措施。
5年小目标一出,可见江苏省在建筑垃圾源头减排,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的步伐将逐步加快。
此前,江苏发改委在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答复中曾就关于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的问题进行了详述。表示,“十四五”时期会围绕垃圾分类与“两网融合”、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领域,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工程项目。
上述内容也出自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另外意见还对“绿色建筑”这个概念的推广给出了明确目标——到2022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8%。并要求,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
而在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方面,江苏各地区也没有放松。
前不久,苏州吴江区9家运输企业被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总额达20多万元),就是因为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新吴区自2020年6月起集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徐州市,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全程监管机制,实现全程信息化监控。
苏州,作为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付诸的努力只多不少。
据苏州市城管部门透露,针对无序经营,全市展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同步开展巡查,2020上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建筑垃圾运输违规行为633起,共处罚178.98万元。
目前,苏州已经能通过建筑垃圾智能化监管平台,大幅提高监管效率,加大力度补短板。此外,建立“黑名单”淘汰制,梳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信息。截至2018年中旬,苏州建筑类拆迁垃圾再生资源利用率就已经有65%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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