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
现已完成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全省普查对象数量 49.78 万个(不含移动源)。

相关资料下载: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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