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标志性举措。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邱启文司长,介绍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邱启文司长介绍情况。

邱启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领域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涉及禁止洋垃圾进口、“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利用处置、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
我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修订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短板,组织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各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当前,我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下面,我很高兴接受大家的提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封面新闻:谢谢主持人。今年是洋垃圾禁令收关之年,2020年固体废物零进口,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是否能够实现?我国会采取什么措施进行监管?
邱启文: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地从严把握。
自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14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推进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落地见效,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底前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胜利在望。
一是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减少。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和1348万吨,与改革前2016年的4655万吨相比,分别减少9.2%、51.4%和71%。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41%。
二是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实施方案》细化的50项重点任务,均已按计划完成或持续推进。新修订的“固废法”9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今年按计划已办理13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审批工作已结束。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后,我部将立足部门职责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做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相关制度的立、废、改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充分发挥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依法从严处罚进口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有效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
三是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集散地、“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谢谢。
央视新闻频道:我们知道2021年中国将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之前有进口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将聚焦国内市场,目前我国国内的废品回收行业仍然较为原始,行业标准不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如何引导企业加速布局国内废品回收的渠道,倒逼国内再生资源行业从小散乱转为高质量发展?
邱启文:正如您所言,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禁止洋垃圾进口改革以来,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围绕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补齐国内资源缺口,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1.2%。邮政局大力推进减少包装材料使用,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87.2%。生态环境部在北京等20余个省份,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二是推动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发布指导意见,布局4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129个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推进6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理设施能力建设。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方案,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推动补足处置能力缺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指引下,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内回收体系、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倒逼“散乱污”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国内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引领,全力推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探索推动国内再生资源行业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谢谢。
北京青年报:北京青年报记者,据了解固体废物属性的鉴别一直是一项难度比较大的工作,我国目前在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方面,尤其是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方面取得什么进展,还有什么计划?
邱启文: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是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环境执法与监管的难题。近年来我部在固体废物鉴别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的法律定义,新修订的“固体法”对固体废物定义进行了完善,明确“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也就是不属于固体废物的范畴。
二是完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2017年制订《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019年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方法。
三是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刚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提升了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四是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2017年12月,我部会同海关总署推荐确定了20家鉴别机构;2018年12月,联合印发《通知》,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研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管理要求,规范鉴别单位管理。
大众网:伴随固废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处置能力不足的短板目前凸显。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提升固废处置能力方面,目前做了什么工作,还有什么规划?
邱启文: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推动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保障。在新修订的“《固废法》”中,针对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增设了多项条款。
二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推动地方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1亿吨/年;其中,利用能力和处置能力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1倍和1.6倍。
三是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推动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四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力推动试点地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固废法》,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设施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和创新做法,从城市全域角度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垃圾分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工作,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和水平。
澎湃新闻:2018年国办印发的有关通知中无废城市试点中指出到2020年试点城要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下一步会不会进行新一轮扩围?
邱启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自2018年12月印发方案开展试点以来,生态环境部与18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指导“11+5”个试点城市及地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及地区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编制了高水准的实施方案,共安排900余项任务,500余项工程项目,涉及金额投入1200余亿元。
目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凝练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一是在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方面,威海市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精致城市建设一体化推进;深圳市、徐州市开展地方立法,制定责任清单,厘清部门职责,齐抓共管。
二是在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方面,深圳市、北京经开区的绿色产业链体系,铜陵市、盘锦市“无废矿山”“无废油田”模式,徐州市、包头市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都很有特色。
三是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方面,许昌市打造的“畜禽粪污-有机肥-农田”生态循环链条,光泽县“无废圣农”,威海市海洋生态立体养殖,西宁市“生态牧场”等模式,都很有亮点。
四是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面,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垃圾分类,重庆市“无废细胞”创建,雄安新区“无废城市”教材编制,瑞金市红色旅游,三亚市“无废窗口”建设等,都各具特点。
五是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方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家”,绍兴市“保险+信用+监管”三方联动模式,有效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
六是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方面,全国一大批环保领军企业积极参与试点建设,试点城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加快工程建设力度,培育固体废物环保产业发展。
目前,试点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试点任务和项目进展滞后;二是政策创新协同性不够,仍然存在协调难、落地难问题;三是“无废文化”氛围尚未充分形成。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次第推开的路径,加大支持帮扶力度,鼓励制度创新,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谢谢。
华夏时报:新版固废法9月1日已经实施,到现在取得了什么成效?这部法新在哪里,对于遏制固体废物污染有什么新的手段?
邱启文:新修订的“固废法”颁布以来,生态环境部加大宣贯力度,着力推动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编写法律条文释义,进行权威解读,组织专家撰写系列解读文章。举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培训班,7200余人在线参加培训。
二是修订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完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抓紧修订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转移管理办法。
三是贯彻落实法律新要求。明确部内任务分工,针对重点条款细化落实要求。大力推进禁止洋垃圾进口改革,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强化“白色污染”综合整治,指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医疗废物两个100%工作要求。
下一步,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宣贯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补齐危废固废利用处置能力短板;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确保新法实施取得实效。
新修订的“固废法”通篇贯穿了新发展理念,我认为新法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三化”原则;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等中央改革任务有关规定;三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四是回应了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环境问题的关切;五是完善了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六是强化了经济技术等政策保障措施;七是突出了严惩重罚,让“固废法”真正成为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相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三个治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效。
红星新闻: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医疗废物有上升趋势,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承接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今年年初提出年底前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一个符合要求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下一步环境部对医疗垃圾处置方面有什么规划,各级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配备情况如何?
邱启文:今年以来,我部在医疗废物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确保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第二,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为重点,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推动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印发方案,推动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能力。目前,各地可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只有个别地市因为尚未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而采取转运至相邻地市处置。
第四,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国家卫建委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弃物分类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源头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紧盯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动提升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长江领域违法处置危废的问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部将如何发力整治该问题,如何来切断利益链?
邱启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坚决大力打击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环境监管。我部积级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印发通知,部署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第二,开展环境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我部及时组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化工园区等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第三,开展专项执法,遏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核实。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第四,推动能力提升,缓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利用处置能力。近年来,各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度提升,处置价格明显下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三个提升、一个打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第二,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第三,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个打击”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的发生。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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