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半年新闻通报会。
1)全市共建成4113个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小区,覆盖率达87.4%;
2)全市“三定一督”小区中,厨余垃圾分出率平均达29.7%;
3)全市平均每天收运处置厨余(餐厨)垃圾3730.6吨、有害垃圾4吨、可回收物600.3吨、其他垃圾14377.3吨。11月份,其他垃圾量同比下降3.32%;
4)6月以来,抽查小区1.2万余次,制发周报59期,执法教育140092次,开出整改单44178份,行政处罚13922起;
5)全市已配置垃圾收运车辆655辆;
6)全市已建立各类宣传场所41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月以来累计开展25443场次;
7)办公室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从二季度的53%上升至目前的80%;
8)6月以来,开展混合收运检查5500次;
9)截至11月底,“易丢丢”平台预约单量达8519单,交易单量达6631件,收集可回收物约110吨;
10)6月以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5次,开展暗访督查900余次,制发整改通知单65份。
另外,此前,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还透露称。截至11月,苏州共有1281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并计划联合市城市管理部门每季度定期开展集中回收活动。2019年全年,苏州市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总量3吨左右。
在住建部2020年上半年评价中,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被列为46个重点城市第一档。可见,《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半年来,苏州交出的答卷足够亮眼。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挂出了“作战图”。违反垃圾分类规定,且拒不整改,个人可以处以50元到200元罚款,单位则能够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在垃圾分类进度督导方面,《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差不多1个月左右,苏州就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点评会,总结2020年特别是条例实施以来的垃圾分了工作推进情况,并着重提出下一步任务要求。
11月23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督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地走访中华北村、昆城景苑、景阳新村等地,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定一督”小区推进情况的汇报。督察组表示,要进一步走出生活垃圾分类的“苏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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