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预计省2.593亿元,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延至明年3月调整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9日 13:24    作者:    文章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和2019年度收费处理率变动情况,我市将启动联动机制,对污水处理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水平将从现行1.31元/吨调整为1.52元/吨,具体情况如下:

  我市于2014年建立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以基期收费水量处理率为基础,当年度收费水量处理率上下变化超过2%且距离上次调整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启动联动机制相应调整征收标准。
 
  据市环保部门统计,我市2019年度收费水量处理率为90.2%,较基期的77.54%提高了12.66%,符合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划重点!!
 
  考虑受疫情影响,我市企业经营困难,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局决定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的启动时间从2020年4月1日延迟至2021年3月1日。政策的延迟实施,可为全市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户减少污水处理费支出2.593亿元
 
  原标题:预计省2.593亿元,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延至明年3月调整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