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分类既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关键小事”,又是关系首都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大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了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的轨道。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其垃圾分类工作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全国做出表率”的特殊历史使命,必须坚持“首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人民为目标宗旨,以依靠人民为前进动力,以造福人民为根本使命,主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的要求,积极融入首都社会与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在提升垃圾处理“三化”水平、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居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引领全国的垃圾分类北京模式。
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北京市确立了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服务导向、从服务端发力、以服务促提升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尽量降低垃圾分类门槛,减少群众麻烦,方便群众参与。明确将党建引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将党员“双报到”和“志愿守桶”服务紧密结合,发挥党政机关的率先垂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签订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承诺书,带动居民习惯养成。发挥社区党组织优势,充分调动在职党员、青年团员、离退休干部、社区工作者、楼门长等各类群体的积极性,构建了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较好地弥补了垃圾分类指导员的缺口。在分类方法上,赋予“其他垃圾”一定的容错性,居民暂时分不清楚的垃圾可以按照其他垃圾投放,重在保证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目标分出物的质量。在分类要求上,不设置一刀切、强制性的撤桶并站、定时定点、破袋投放要求,重在鼓励引导、宣传教育,促进居民广泛参与。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小区、乡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垃圾分类基层创新试点和探索。
垃圾分类的重要目的是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实际上是“做人的工作”和“人做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垃圾分类必须依靠人民。北京市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政府的推动责任、十类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产生垃圾的居民和单位的分类投放责任,使垃圾分类的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递到人。市人大、市政协组织2万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基层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见,将群众的意见作为持续改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智慧源泉与不竭动力。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扎根基层,深耕社区,深入群众,抓住“设桶、盯桶、管桶”最后一公里,发动和督导居民亲自动手参与垃圾分类,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而不是为了追求短期功利的亮眼成绩,依赖形形色色、华而不实的“智能”设备,或者花钱做“甩手掌柜”,将本该由全体居民和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以“市场化”的方式简单转嫁给第三方企业。
垃圾分类事关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应当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为主要衡量标尺。北京市将垃圾分类作为各级政府和各单位“一把手工程”来层层压实责任,作为“接诉即办”的重点工作和“吹哨报到”的改革措施来狠抓落实,一件一件及时整改,并聚焦居民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集中整改,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力求垃圾分类能够切实改善居民周边的生活环境,并带动社区、乡村里面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解决,得到居民的支持和认可。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大力开展“桶”、“车”、“站”、“楼”、“厂”全链条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特别是出台《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指引》,推进分类桶站规范化建设和分类驿站标准化建设,同时推动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施技改升级,进一步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运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腾退空间、边角地等,优化街区及小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暂存点设置,改善街区及小区环境。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从“量”的扩张进入“质”的提升的标志和要求,是落实2020年修订并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定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的重大举措。《条例》实施一年来,北京市着力推动垃圾处理“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主要体现在重点行业源头减量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分类收运链条基本贯通、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显著提高、可回收物基本实现应分尽分、焚烧填埋等终端设施处置量明显下降,焚烧发电为主、生化处理为辅、卫生填埋兜底的多元化、现代化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家庭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等两个主要品类的分出量较《条例》实施前分别增长了11.6倍和46.1%,生活垃圾清运量下降7100余吨,大大缓解了垃圾处理设施能力“紧平衡”状况,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本账实现“正”丰收。
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衡量垃圾分类成效的直观指标,也是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的直接来源。北京市以社区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全面推进桶站规范化建设,抓好“桶”、“车”、“站”、“楼”全链条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形成了能力相对充足、链条环环相扣、设施无缝对接的全程分类体系,社区分类设施达标率由《条例》实施之前的7%上升至88.8%。规范社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设置,有效解决这些垃圾体量大、占地多、现有收运方式难以兼容的实际问题,较好改善了社区环境。发挥“接诉即办”机制优势,推动群众投诉集中的环境脏乱问题快速解决,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投诉量由日均700余件下降至100余件,群众获得感快速提升。
垃圾分类面向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既是检验标尺,也是提升机会。北京市将垃圾分类作为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要求的重要内容,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形成了扎根基层、服务为先、居民自治、共商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拉近了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夯实了城市治理的基层基础。以垃圾分类为载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市、区两级建设的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采集、精准计量和追踪溯源功能向街道、社区、单位不断延伸,“城市大脑”的末梢神经日益发达,加速了北京基层社会治理、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居民有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社会有没有形成人人参与、家家分类的良好局面,是垃圾分类成效高低的核心判据。北京市着眼于推动首都居民习惯养成,提升首都居民文明素养,组织和号召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职工、家庭等积极参与和支持垃圾分类,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指导和督导落实,广大首都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普遍增强,将分类意识转化为分类行动的比例显著提升,能够坚持分类、准确分类的居民人群明显扩大。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目前北京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稳定在98%以上,参与率达到90%,准确投放率达到85%,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行动自觉积极向好,参与率和满意度稳步上升,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形成。
垃圾分类牵着民生,连着文明,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北京市在垃圾分类推进中采取“首善标准、全域推进、整体实施、打总体战”的打法策略,动员全社会和各方面力量,采取战时机制强力推进,形成了逆势开局、逐步拧扣、稳扎稳打、不断扩大战果的良好态势,从“政府推动”层面展现了首都良好的社会文明水平。垃圾分类融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最美职工、最美家庭、青年榜样、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等评选表彰内容,使文明有礼有了新内涵,激励首都市民亲自动手参与垃圾分类,从“全民参与”层面展现了首都良好的社会文明水平。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式、针对性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定期召开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组建市区两级垃圾分类宣讲团,打造垃圾分类系列专题栏目,开发推出“垃圾分类宝典”小程序,开展“敲门行动”进行面对面的入户宣传等,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垃圾分类的网络共识、社会共识基本达成,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从宣传教育层面展现了首都良好的社会文明水平。着力从垃圾产生和消费的源头上发力,制定了宾馆饭店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禁售超薄塑料袋、落实“光盘行动”、推动小份菜、净菜上市、净菜进场、绿色包装等多个方面的标准指引和政策措施,努力摒弃“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发展方式,弘扬和发展集约节约、资源利用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从绿色发展角度展现了首都良好的社会文明水平。
总之,北京市在《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垃圾分类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不断提升,文化氛围不断升温,在提升首都垃圾处理“三化”水平、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居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方面开局良好,成效显著。推进垃圾分类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接下来仍需总结盘点,巩固扬弃,正视问题,直面不足,在新的起点重新出发,将首都垃圾分类的“一张蓝图绘到底”,真正实现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动居民习惯养成、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目标。
刘建国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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