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59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拟将本次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线一期工程等30个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湖南省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名单
原标题: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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