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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浙江破获“COD去除剂案”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7日 9:58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圈 伏波望族

  “浙江COD去除剂案”
 
  这是生态环境部通报“全国COD去除剂案”后,地方公布的COD去除剂案件。
 
  8月12日上午,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召开湖州公安“守青山、护绿水”专项行动通报,公布了七年来破获的环食药知领域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分别是:
 
  ▷吴兴警方破获“3.6”制售不合格减肥胶囊案
 
  ▷南浔警方破获跨省制售假劣“红牛”饮料案
 
  ▷德清警方破获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污染环境案
 
  ▷织里警方破获特大跨省非法处置“废甲酯油”污染环境案
 
  ▷长兴警方破获全省使用“COD去除剂”篡改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
 
  ▷湖州警方破获长江、太湖流域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德清警方破获系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画眉鸟)案
 
  ▷湖州南太湖新区警方破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长兴警方破获制售冒用“兽药”案
 
  ▷安吉警方破获冒用“安吉白茶”注册商标案
 
  这其中,“长兴警方破获全省使用(COD去除剂)篡改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榜上有名。
 
  案件的具体情况是:今年5月20日,长兴警方破获了一起篡改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抓获涉案人员4名,查扣涉案COD去除剂1吨。
 
  经审查,自2019年11月以来,长兴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市级重点排污单位)为解决污水中COD(化学需氧量)含量长期超标的问题,购入COD去除剂(氯酸钠混合物)违规添加到待检测污水中。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属于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非法超标排放废水,造成环境污染。
 
  目前,对于这4名涉案人员的后续处理情况,长兴警方尚未公布。
 
  据湖州市公安局介绍,这起案件是浙江省使用“COD去除剂”篡改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
 
  《环保圈》查阅公开报道发现,这也是今年1月环境部通报“全国COD去除剂案”后,地方公布的COD去除剂案件。
 
  “全国COD去除剂案”
 
  今年1月23日,环境部通报了陕西神木市污水处理厂使用“COD去除剂”环境违法案件,曾经引发业内震动。
 
  2020年5月,环境部执法局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现场调查时发现,神木水环境运营的神木污水处理厂正在使用一种叫做“COD去除剂”的药剂,对污水进行“处理”。
 
  随后,环境部对该去除剂进行了模拟实验,分析研究组分及COD去除功效,还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论证,并咨询了法律专家,最终得出结论:
 
  “COD去除剂”主要组分为氯酸钠,该物质并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是掩蔽了COD的测定过程,使得COD的测定结果偏低,该污水处理厂使用该物质处理污水,应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环境部的这一认定,为使用“COD去除剂”的行为进行了定性——该行为属于“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随后,环境部责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9月-11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经过深入调查,查清了该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的事实:共累计投加131余吨“COD去除剂”处理污水,以及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
 
  紧接着,地方生态环境局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罚,共处以20万元和40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进行了处理。该厂应急系统负责人郄某、直接责任人高某予以惩处。神木水环境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某被免职。陕西省纪检部门还对神木水环境上级公司的董事长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总工程师朱某给予诫勉谈话。
 
  环境部在通报中要求,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通报发出后,在污水处理行业内部引起了震动,引发业界热议。有《环保圈》的读者表示,这起案件就是环保行业的“三聚氰胺”事件,对这种苗头性倾向性的投机行为要及时制止,坚决纠正行业里的不正之风!!
 
  后来,2月2日,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神木市污水处理厂的两位负责人曾经表示,他们只处理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吨/日,相当于一个普通城镇的污水处理厂规模,“目前运行正常”。
 
  至于为何使用“COD去除剂”,则回复“无可奉告,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环境部表态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了解,在污水处理行业内,COD去除剂也被称为“COD屏蔽剂”或“COD掩蔽剂”,其主要成分是氯酸钠,属于一种强氧化性的化学药剂,通常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状晶体。
 
  在常温条件下,氯酸钠通常不会与COD发生反应。只有测量COD时,在酸性条件下高温消解时才起到了氧化COD的作用。
 
  但实验证明,通过投加氯酸盐虽然能够明显降低出水COD的数值,但此方法只是在检测过程中掩蔽了COD,而并非实际去除了废水中的COD。
 
  另外,通过COD去除剂去“处理”污水,还会为水中带来新的污染物质——氯酸盐,这对生态环境也存在着潜在的危害,甚至会危害人类健康。
 
  不仅如此,COD去除剂对储存、运输都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和热源,还要与易(可)燃物、还原性药剂等分开存放,装卸时要轻拿轻放,注意事项繁多。
 
  2018年7月,四川宜宾就曾经发生过一起COD去除剂引发的爆炸案。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操作人员将2吨标注为原料的COD去除剂(实为易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钠)当作丁酰胺,补充投入到2R301釜中进行脱水操作,结果引发爆炸着火。
 
  今年4月28日,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类似“COD去除剂”这样的数据造假问题,环境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他表示,近年来,各地在日常监督执法中,依法查处了一批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其中使用“COD去除剂”干扰水质监测数据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从这个案例看,对于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要善于运用新技术,加强调查研究,通过现场勘查、水质监测、物料衡算、资金往来、运营记录等查找发现蛛丝马迹,切实提升执法的针对性、时效性。
 
  “对于类似数据造假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公开通报,发挥警示作用,形成有力震慑。”曹立平说。
 
  事实上,环境部通报之后,地方已经开始启动了排查工作。例如,在甘肃省张掖市,市生态环境局就立即组织各县区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及市综合执法队认真学习案件通报内容,充分认识投加“COD去除剂”干扰监测方式达到排放标准违法问题的危害性。
 
  同时,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还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厂违法投加“COD去除剂”排查检查,经各县区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排查、市综合执法队抽查,全市11家污水处理厂均不存在违法投加“COD去除剂”干扰监测的情况。
 
  曹立平也表示,目前,环境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共同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原标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浙江破获“COD去除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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