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021年拟申请中央补贴生物质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建设运行管理,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 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的要求,在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企业申报,省电力公司初审的基础上,现将浙江省2021年拟申请中央补贴生物质发电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改委新能源处实名或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0571-87051759,87051712(传真)
futao.fgw@zj.gov.cn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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