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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通知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31    作者:    文章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环保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进环保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21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项目”(以下简称“实用技术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二)水污染治理技术;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四)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五)噪声及振动污染治理控制技术;
 
  (六)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治理技术。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持有单位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技术政策;
 
  (三)技术工艺方法具备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去除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运行成本低于国内同行业或领域平均水平,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示范推广意义,已被工程应用的或已通过工业化中试。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二)典型工程案例或已通过的工业化中试介绍(格式见附件2);
 
  (三)专家技术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名单;
 
  (四)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运行期间的监测报告;
 
  (五)工程验收报告;申报前一个月的工程运行记录(连续一周);
 
  (六)工程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3张(附文字说明)。
 
  其他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辅助材料(如鉴定证书、用户使用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一)环保实用技术项目申报(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8日)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科技部门备案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材料分别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和省科技厅社发处。
 
  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人:彭军荣杨静翎;邮寄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省科技厅联系人:李凯;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607室。
 
  (二)现场核查与评审(2021年11月28日-2021年12月10日)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并统一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与发布(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31日)
 
  1、对通过评选的先进实用技术名录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两周,公示期满后对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进行正式发布。
 
  2、评选通过的先进技术及案例将编印成册,列入《湖南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目录》加以推广应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技术评选费用由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科技厅承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后果将自负。
 
  附件:1.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
 
  2.典型工程案例介绍提纲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征集2021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 湖南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doc 附件2 典型工程案例介绍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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