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以“两山”理念为统领,牢固确立生态立市优先战略的制度标准和生态法治思维,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强化调度,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规划引领,依法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出台《宿州市采石场修复条例》,制定《宿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宿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治理、区域统筹、综合治理,发挥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协同打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市政府按照年度治理任务,分年度组织实施,促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聚焦质效,加大投入
坚持生态修复质效导向,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投入到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建设之中,注重环境治理、经济发展、文明创建、脱贫攻坚各要素联动发展,推动空间再用、边采边治、矿山公园建设等模式叠加赋能,探索推进非煤矿山治理的新路径。截至目前,全市列入治理规划509个非煤矿山已完成治理388个,建成绿色矿山7个,总投资约7.5亿元,治理面积37672.935亩,复垦农用地约20000亩。
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制定《宿州市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全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监管;调动项目区所在地群众积极性,完善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完成验收后由主管部门移交至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由负责后期养护工作的单位、集体、个人对养护区进行管护、经营、收益;鼓励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所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进行承包管护经营。
原标题:宿州市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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