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问题清单制。建立任务、检查、考核3个清单,解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问题,利用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科技手段,明确污染高值时间、区域、主要污染源及管控措施,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目前共巡查事件7688件,问题事件3934件,已完成整改3780件,处罚166件。
实施环境监管制。省内率先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4个县(区)分局及4个执法大队负责人轮岗全覆盖,实施分类约谈,市环委办按月提级约谈PM2.5浓度不达标的镇(街)负责人,构建“告知承诺、约谈处罚、遵纪守法”的监管体系。全市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67件,行政处罚66件。
实施闭环工作制。坚持立足教育、主动监督原则,实行问题预警、调度整改、销号验收、督查督办等闭环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导核查、跟踪督办,每周督查1个县或区,对县区和牵头单位整改问题“对账”逐一落实。
实施环长责任制。建立市、县(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点对点、长对长”监督网,明确工作职责,自“环境监督长制”实施以来,排查发现环境问题4043件,已整改3566件,整改率88.2%,有力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满意度提升。
实施流域互查制。与商丘市签订边界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强化现场联合执法,加快案件审核办理进度。与宿州市先后近20次开展沱湖流域污染排查,建立河长制互查,提速提效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确保跨界河流水质。
实施执法激励制。坚持“无线索”“无审批”不进行现场检查,切实做到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制定印发《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差异化监管,63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组织非现场执法300余次,提出有效帮扶措施100余条,减免处罚5次,激励企业向高质量发展,做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实施河沟明细制。摸清底数,建立“一河一图一策一单”,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以镇办为基础,全面排查河流,多方协调资料,摸清河流范围、支流及两岸企业分布,绘制河图,已完成编制10条河流,排查备案97处污染隐患点,对154条有水支沟开展了4次检测,制定了包含污染原因、污染分析以及污染治理的问题清单,进行综合施策治理。
原标题:淮北市“七制联动”助推污染防治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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