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关于推荐“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的通知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2年1月4日 10:48    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为做好“无废城市”筛选工作,现请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城市工作基础、城市代表性、政府意愿等情况,择优推荐候选城市,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推荐函(见附件)报送我部。已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和地区无需再推荐。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永明
 
  电话:(010)65645746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标题:关于推荐“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推荐“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的函(模板).doc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