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重点合作园区的通知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聚集地的决策部署,落实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方案中打造产业集聚园区的目标任务,发挥市、县(市、区)主战场、主阵地的作用,现发布第一批重点合作园区。
一、地方政府应制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双招双引”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科学性、精准性。
二、省产业推进组将加强与重点合作园区的对接与联系,协同开展招商和企业培育工作,省产业推进组优先推荐项目入驻重点园区,帮助园区加快项目落地,在省级层面协调提供要素保障。
附件: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园区(第一批)
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代章)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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